成语解释:生:让人活;杀:把人处死;予:给予;赏赐;夺:剥夺;处罚。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大权。
成语出处:《周礼 春官 内史》:“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
成语造句:干这种职务的人大半是带工的亲戚,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点势力的流氓,所以在这种地方,他们差不多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夏衍《包身工》)
成语辨析:见“草菅人命”(133页)。
成语使用:联合式;作定语;含贬义
发音技巧:予,不能读作“yú”。
书写技巧:予,不能写作“于”。
褒贬解析:属中性成语
近义词:草菅人命
反义词:壮烈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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