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解释:违犯法律条文。成语出处:元 - 关汉卿《鲁斋郎》第四折:“他做了违条犯法的事,昨已斩了。”成语造句:另设牌二十四面,分类标明,如有违条犯法者,许被害抱牌进告。★清 - 大汕《海外纪事》卷二成语使用: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处事褒贬解析:属中性成语 近义词:违条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