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解释:指屡加龟卜,致使龟灵厌恶,不再以吉凶告人。比喻很有效的东西,过度使用也会失灵。成语出处:《诗经 - 小雅 - 小旻》:“我龟既厌,不我告犹。”成语造句:东汉 - 班固《汉书 - 艺文志》:“龟厌不告,《诗》以为刺。”成语使用:作定语、分句;指劝诫人褒贬解析:属贬义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