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解释:古代四种刑具。借指酷刑。成语出处:《汉书 - 刑法志》:“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成语造句:翁无烦怒!有新妇在,刀锯斧钺,妇自受之,必不令贻害双亲。(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 小翠》)成语使用:作宾语、定语;指酷刑褒贬解析:属贬义成语 近义词:刀锯鼎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