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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2009-09-08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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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被批准为2009年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是该校法学学科和专业学位点建设的一次重大突破。

  目前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已组成专人负责的工作团队,正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并结合本校特色完善法律硕士培养方案,包括课程体系设置和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同时编制招生简章和宣传材料,开展招生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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