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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13考研复试线公布

2013-04-01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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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校各学科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 (专业) 总分基本要求 单科基本要求 满分100 (满分>100) 专业分布情况
哲学[01] 300 38(57) 科学技术哲学
经济学[02] 340 60(74) 应用经济学
340 49(74)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资源环境与循环经济(交叉学科0202J1)
法学[03] 315 43(88) 社会学
315 42(63) 马克思主义理论
教育学[04] 310 40(120) 教育学
文学[05] 355 54(81) 外国语言文学
理学[07] 290 39(59) 物理化学、物理学、生物学、数学
350 39(59) 统计学
工学[08] (不含照 顾专业) 295 40(60) 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软件工程、城乡规划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固体微结构与性能研究所)、资源环境与循环经济(交叉学科0805J2 / 0830J3)
310 40(60)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02 40(60) 机械工程
317 40(60) 信息与通信工程
308 45(75) 化学工程与技术
328 46(80) 土木工程(01-03方向) 
330 40(60) 土木工程(04方向)
328 41(90) 土木工程(05方向)
354 40(6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工学[08] (照顾专业) 280 37(56) 力学、水利工程
325 37(56)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管理学[12] 345 55(90) 管理科学与工程
345 51(77) 工商管理
艺术学[13] 349 45(51) 设计学
应用统计 [0252] 340 49(74) 应用统计
国际商务 [0254] 340 49(74) 国际商务
建筑学 [0851] 295 40(60) 建筑学
工程硕士[0852] (不含照 顾专业) 295 40(60) 机械工程、材料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业设计工程(艺术设计学院)、生物医学工程、软件工程、光学工程、环境工程
319 40(60) 电子与通信工程
333 49(72) 建筑与土木工程(01-04方向)
317 40(60) 建筑与土木工程(05方向)
320 49(66) 建筑与土木工程(06方向)
335 48(75) 计算机技术
312 40(85) 工业设计工程(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工程硕士[0852] 照顾专业 280 37(56) 动力工程
MBA [1251] 155 41(82) 工商管理(MBA)
  单独考试 经济学[02] 360 60(90) 应用经济学
法学[03] 360 60(90) 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教育学[04] 300 60(150) 教育学
工学[08] 295 40(60) 光学工程
管理学[12] 360 60(90) 工商管理
建筑学 [0851] 295 40(60) 建筑学
工程硕士[0852] 295 40(60) 机械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二、复试工作

1、确定复试名单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上网公布。原则上不发纸面通知书,以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调剂生复试名单由相关学院在中国研招网(网址)上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进行确认。对于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但要对其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见《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生政审及资审表》。推免生可上网下载此表。)

2、复试组织
提高招生质量及维护考生权益,复试过程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同时,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校纪检办公室对今年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全程监督。
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负责的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学院内部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负责。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指导教师不少于4人)。

3、复试资格审查
每个考生复试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书等材料,考生详见《北京工业大学关于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附件1)

4、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含外语、专业、综合三个方面:
外语:对所有复试考生都要进行外语听、说能力的测试。测试均由各学院、学科结合专业知识在复试时进行。
专业:专业笔试科目考生可进入我校研招网查阅复试科目。要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条件的可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具体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分析问题能力、实际经验、人文素质、举止及礼仪、心理状况等。每生面试总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至少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各为100分。
政审:所有复试考生在复试期间或复试后4月16日前提交《政审表》(附件2),考生可以从我校研招网上下载。
心理测试:每一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都需按学院的安排进行网上心理测试。

5、复试成绩量化标准
学术型硕士: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占10%,专业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50%;
专业学位硕士: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占20%,专业笔试占20%、综合面试占60%;
复试成绩满分100。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60)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工作
校内调剂:
我校的一志愿考生在校内调剂不需登录教育部的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但要填写校内外调剂申请表(见附件3)。
外校调入我校:
考生一定要登录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服务系统” (网址),提交调剂申请等,否则调剂无效。
调出我校:
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上A区线)申请调出需填写《2013年硕士第一志愿考生向校内外调剂申请表》(高于我校自划线但未被我校录取考生)经学院主管院长同意后,到研招办办理调出事宜。
若只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调出、须填写调出申请表见《2013年硕士第一志愿考生向外校调剂申请表》(低于我校自划线但高于B区线考生)后,直接到研招办办理调档,不必经由学院同意。

四、录取工作

1、按加权总成绩名次排队录取
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 
加权总成绩 = [初试成绩总分×0.2×50% ]  + [复试成绩总分×50%]  
(部分学科根据学科情况制定统一的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

2、录取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研招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复试试题等行为发生。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五、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
1 公布一志愿复试名单 4月1日
2 接收调剂生 注:调剂生参加复试名单由各学院随时通知。 4月7日—4月9日
3 资格审查、复试 4月7-9日
4 体检 4月7-9日(周日、周一、周二)
5 网上开通心理测试系统 4月7-9日全天24小时
6 公示复试总成绩及排名 (由本学院所公示) 复试结束后一周内
7 拟录取名单 (由研究生院在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公示) 复试结束后一周内
8 发录取通知书 6月初

我校接待考生电话:010-67392533
我校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10-67392231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3月29日

附件:

附件1:关于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

附件2:2013报考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附件3:2013校内外调剂考生申请表(高于我校自划线但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考生)

附件4:2013年硕士第一志愿考生向外校调剂申请表(低于我校自划线但高于B区线考生)

附件5:2013推免生政审、资格复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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