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专业学位代码:430100)
我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工程硕士培养单位,具有"建筑与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根据教育部学位办文件精神,我校2008年度将在上述6个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自行确定。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工程硕士研究生主要是为工程建设和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该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并掌握某一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报考要求
(一)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10%,其中"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
(二)报名方法
1.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应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工程硕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中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6月20日前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由"学位中心"汇总后于6月30日前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 /)向社会公布。
3.现场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08年7月18日至21日,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具体安排,并通过网络告知考生。
4.考生既可在重庆报考点重庆大学、西南大学报名考试,也可在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点报名考试。
(三)资格审查
1.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条件审查,由我校自行组织。安排在录取前(12月初)进行。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2.综合测试(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二)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
1.所有考生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合格分数线。
2."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
3."GCT" 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已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4."GCT"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
5.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规定,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第二阶段
1.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到我校申请参加综合测试。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决定录取名单。综合测试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2.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凭此成绩于2008年9月~11月向我校申请报名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具体办法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或来电询问。
3.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在二阶段报名前将《登记表》交到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工程硕士联考时间为2008年10月25日、26日;要求考生在报名点参加全国联考科目的考试。
综合测试(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工作一般安排在联考之后进行,综合测试地点由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届时通知考生。考试工作将于2008年12月中旬全部结束。
四、录取标准
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两阶段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工程硕士生。
五、培养方式
六、学位授予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后,由我校授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重庆交通大学工程硕士招生领域目录
招生单位 | 招生领域 | 研 究 方 向 | 综合测试科目 |
10618 | 430114 | 1.桥梁与隧道工程 | 建筑材料 |
430123 | 1.道路与铁道工程 | 道路工程 | |
430115 | 1.港口及航道工程 | 基础工程 | |
430137 | 1.交通建设集成化系统管理 | 管理学 | |
430140 | 1.项目评价方法及应用 | 工程项目管理 | |
430141 | 1.物流系统规划与设计 | 物流学 | |
附:考试参考书目 |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74 电子邮箱: jyyzb@
咨询电话:023-62650942、62652644(F)
联 系 人:白榕 吴磊
学校网址:http://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