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2008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及重庆市学位办《关于做好重庆市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2008年继续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二、招收专业(方向)及人数
1.我校今年在以下5个专业(方向)招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政治、英语、数学)。
2.我校招生人数120人,各专业(方向)具体录取人数根据考试成绩最后确定。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考生获得入学考试成绩之日至参加复试前。具体时间和要求届时网上()通知。
2.资格审查程序:考生现场报名后会打印《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自行复印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在报考者照片上加盖公章(需主管部门推荐的,由其填写推荐意见)。持此表连同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核验。考生资格审查合格,才能参加复试。
五、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7日至17日。网址:。
(2)网上报名后,考生应记住自己的网上报名号,以便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18日至21日;地点:西南政法大学。
(2)报名时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或本科学历证书及任职资格证书,以备查验。
(3)报名时需图像采集,故考生必须亲临现场,不能代报或函报。
(4)报名考试费:根据发改价格[2004]2839号文件精神,教育硕士报名考试费320元/人。
六、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共五门:(1)政治理论;(2)英语;(3)教育学;(4)心理学;(5)专业课。(2)、(3)、(4)三门为全国联考科目;专业课和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命题(专业课与联考科目同时考试,而政治理论为复试科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英语科目考英语一;报考英语专业的英语科目考英语二。
3.考试时间:2008年10月25日、26日,地址:由重庆市学位办统一安排,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届时网上公布。
4.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及要求届时网上通知。
七、录取
我校招收教育硕士对达到上级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进行复试,在确定的招生计划范围予以录取。
八、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指导和分散研究相结合的不脱产的培养方式。在校集中学习课程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主要在寒暑假,其中寒假到校学习原则上不少于一个月;暑假到校学习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
2.学习年限:三年。
九、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和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审批,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家认可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5363092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4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