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
一、工程硕士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专业考试的考试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请详见《工程硕士招生领域名称、代码及专业考试科目》。
2、考试方式
(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 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湖南大学将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第二阶段,达到湖南大学相应 工程领域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湖南大学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总分达到200分(单科成绩较好,并要求有学士学位),可以此成绩向湖南大学提出报名申请,对于符合 湖南大学规定的GCT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湖南大学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生可直接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第二阶段考试的相关事 宜。
(3)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工程硕士考生需填写《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
湖南大学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三)其他事项
2、在工业设计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