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请各位考生对照本人录取类别,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的考生(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应届生、在职生),即日起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定向、委培或自筹经费协议书,按要求填写,并由委培或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自筹经费合同书不需盖章),6月3日前寄至我校研招办。定向、委培协议书一式三份,自筹经费协议书一式两份,9月份入学报到后将本人或单位留存件取回。
3、学习年限说明:
三年制:阿拉伯语系、中文学院
两年制:高级翻译学院、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其他院系、专业学习年限为两年半。
4、因打算工作或其它原因拟放弃攻读研究生的考生,务必在5月30日前向我办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9号 北京外国语大学 研招办
邮编:100089
北京外国语大学 研招办
200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