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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08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7-08-07 00:22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创建于1964年,是北京市教委所属的一所全日制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分配。学院是一所以外语为主体、旅游管理为特色的多学科的大学。现在除了有10个外语类专业之外,还包括了旅游管理、企业管理、会展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金融学、新闻学、法学、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学院在校生人数已经超过一万人,其中包括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以及大专和高职生。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第二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院拥有外国语言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有13个硕士学位点招收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有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韩国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美学、国际贸易学、企业管理和旅游管理。2008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00名左右。

一、报考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复试时交验大学本科毕业证原件,并留复印件。

3. 同等学力者(含成人高等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限大专毕业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除交验大专毕业证外,还需提供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一篇,同时限报本人专科所学或相近专业。无此材料者,不允许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网报时间

2007年10月 网址:(公网)或 (教育网)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11月10日至14日

地点:选择北京考点的考生在我校研究生处现场确认,选择外地考点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试

1.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时间:全国统考时间,详见《准考证》。

3. 复试时间:2008年4月中、下旬,详见《复试通知书》。

4.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五、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并结合其复试成绩和政治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择优录取。

六、学习期限

脱产2—3年。

七、注意事项

1. 复试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本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详见《复试通知》)

2. 我校各专业复试时均须加试相关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请与报考院(系)联系。

八、其他

1. 我校2008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统一规定分为计划内研究生和计划外研究生。

2. 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3. 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导师。

4. 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5.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6. 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院(系)联系咨询。

7.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研究生处

2007年7月

注:

1. 我校校园网的网址:

咨询电话:010 — 65778471。

具体查询办法:进入我校网站后,在首页上找到“快速链接”—“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点击进入后即可查询到相关内容。

2. 部分参考书可在我校图书教材部购买,

电话:65778417。

请点击下载查看: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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