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等。
(2)升学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含听力和口语测试30分),物理100分,化学6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体育40分。
(3)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闭卷考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另发)精神执行,体育考试方案另发。物理与化学同场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思品与历史同场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物理与化学、思品与历史试卷分开,合用一张答题卡,正反两面各一个学科答题。
2.考试日程:
年级 |
日程 |
科目 |
分值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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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年
级 |
5月10日前 |
体育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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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底前 |
劳动与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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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生实验操作待定,其他由各市(区)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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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上午8:00-10:30 |
语文 |
150分 |
15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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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下午2:00-4:30 |
物理、化学 |
100分、60分 |
15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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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上午8:00-10:00 |
英语 |
卷面 |
120分 |
1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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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下旬 |
听力、口语 |
30分 |
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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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下午2:00-4:00 |
历史、思想品德 |
50分、50分 |
1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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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上午8:00-10:00 |
数学 |
150分 |
1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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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 |
6月17日下午2:00-4:00 |
地理 |
100分 |
12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