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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知识产权管理考试大纲

2010-12-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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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

  一、 考试性质

  全国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是为高等学校招收博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其中,知识产权管理是为“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知识产权管理方向的考生而设置的专业课程考试科目,属招生学校自行命题的性质。它的评价标准是高等学校优秀硕士研究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的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坚实的知识产权基本理论知识和较好的应用理论和相关法律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利于招生学校在专业上择优选拔。
  考试对象为参加2008年全国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

  二、 考试的学科范围

  应考范围包括:知识产权的起源;知识产权的概念、范围和特点;知识产权的主体;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与权利限制;知识产权的评估;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及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具体要点详见本大纲第二部分。

  三、 评价标准

  知识产权管理考试的目标在于考察考生对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运用知识产权基本原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 掌握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和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
  2. 熟悉知识产权的有关国际规则;
  3. 能够根据知识产权的基本原理和国际国内的相关规则,分析知识产权案例、处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实务问题。

  四、 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 答题方式:闭卷,笔试;试卷中所有题目全部为必答题;
  2. 答题时间:180分钟;
  3. 试卷分数:满分为100分;
  4. 试卷结构及考查比例:试卷以论述和应用分析为主,比例约为6︰4。

第二部分  考查要点

  1、知识产权的起源
  熟悉知识产权的起源,了解知识产权与财产权、物权之间的关系,理解知识产权在财产权的地位及其发展变化。

  2、知识产权的概念、范围和特点
  掌握知识产权的含义,熟悉知识产权的范围,掌握知识产权的特点。

  3、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
  熟悉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不同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掌握我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有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的规定。

  4、知识产权的客体
  熟悉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不同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及其分类,掌握我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规定。

  5、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与权利限制
  掌握构成知识产权侵权的条件及认定依据,熟悉我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关于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规定,能够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做出正确分析。

  6、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
  熟悉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含义与适用,掌握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典型方法。

  7、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及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熟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必要性、保护途径,掌握《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主要内容。

  8、说明
  本课程的试题一般包含5~6个题目,有关概念及原理不单独考查,而是与论述、应用分析结合起来考查。同时,注意有关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

  参考书目:
  1、《知识产权论》(第三版),郑成思 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10月出版
  2、《知识产权法学》(第三版)》,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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