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理,全国有效
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
适用范围: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部会计档案管理。
从业资格证取得:
考试大纲——财政部制定发布;组织考试——省级财政部,资格管理——县级及县级以上财政部
免试条件: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活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考试全部合格——申请——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1、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符合免试条件的还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符合规定的当场受理,不符合固定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即为受理——颁发书面决定(能当场决定的当场作出颁发的书面决定,不能当场做决定的自受理日期20日内做决定,20日内不能做决定的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一旦作出颁发决定——10日内颁发证书、
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
1、上岗注册登记——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
2、离岗备案——离开会计工作岗位6个月
3、调转登记
4、变更登记——学历,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