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发现社会》读后感1500字
2016-10-04 04:22
近来拜读熊培云先生的《重新发现社会》一书,获益匪浅。先生修过历史学、法学、传播学,在长期为报刊杂志写时评中,不仅把自己当做一个传媒人,还把自己当做一个时代的史官,他在《我们走遍大地山川》一文中写道:“所有的新闻,都是人的新闻,所有的事件,都是人的事件,我们追求真实与亲历,洗尽铅华与浮华,让每一个字都可读。我们记录的每一条新闻,都透着一个时代的悲喜与从容、傲慢与偏见。我们也将记录下您对生活的无比热爱以及每一颗与您一样平凡而高贵、直面挫折的勇敢的心。”先生的文字总能一面切中时代的脉搏,一面关注着个人的悲喜,还一面给你温暖的希望。 《重新发现社会》一书不仅着力于重新发现社会,厘清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还注重阐述了社会中个人的重要性。有什么样的民众,就有什么样的国家;同样,有什么样的人,也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先生认为三权分立是国家权力的内部制衡,而社会和个人则是与国家权力制约平衡的重要外部力量。作为一个普通的个体,在阅读《重新发现社会》后最大的收获就是重新发现了自己。在左、右纷争不断,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泛滥的时代,这本书让我重新发现自己需要做一个理性的、独立的、仁爱的自己。 要做一个理性的、独立的、仁爱的自己,避免被国家的宏大叙事所淹没,所夹带,避免成为一个盲目的随大流者。先生在《重新发现社会》自序中写到:“具体到个人,在强大的‘公意’——准确的说是部分群体意识——面前,他亦不过是一个行刑者——独裁者所拥有的权力,从来都是那些甘心放弃自己权力或者权利的人聚沙成塔授予的。而在他(独裁者,笔者注)行刑之当年,台下曾经有多少热闹的喧哗,多少幸福与狂欢的掌声!许多旁观者甚至还捐赠过磨刀石,亲手捧接了行刑者递过来的血和肉。”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中国人或许能够更加切身地明白这段文字所能包含的故事。文化大革命虽然是极少数“别有用心”者掀起来的,然而多少人在毫不思索的随大流中做了“别有用心”者的帮凶或者行刑者,多少人看着违宪、违人性的行为横行霸道而大步大步地将公民的权利拱手相让。“十年浩劫”,是少数人的“别有用心”,也是绝大多数人的盲目随从,或者沉默退让,以致最终大家都无路可退,走向“浩劫”。这让我想起了二战后德国马丁·尼莫勒牧师撰写的一段碑文:“当初他们杀共产党,我没有做声,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后来他们杀犹太人,我没有做声,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再接下来,他们杀天主教徒,我仍然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最后,当他们开始对付我时,已经没有人为我讲话了。。。。。。”。任何一个国家或者政府都无法保证其永远不会被某种邪恶势力所胁持,例如希特勒时期的德国、大屠杀时期的卢旺达,这时候就需要每一个公民坚持理性、独立与仁爱之心,坚守自己的公民权利,坚守一份对生命的最基本的关怀,寸步不让,以免当自己遭受迫害时“已经没有人为我讲话了”。 我又想起熊培云先生在其另一新作《自由在高处》中的《以河为界的正义》一文的末尾提到的另一个故事:“一名年轻的士兵由于在战斗中没有开枪而被送上了军事法庭,这个士兵坦率地承认,指挥官的确令他见到敌人就开枪。‘那么,你为什么不开枪呢?’有人问。‘可是我根本没看见敌人呀’,士兵解释道,‘我看到的只是人。’”因为生命神圣,当面对战争这个杀人机器时,这个士兵冒着生命危险坚守着一份高尚的仁爱情怀。或许大环境可以决定我们的自由度,但我们内心还有一个小环境,那里我们自己可以有对美好生活的自由裁量权。正如东、西德统一后,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在判处一位杀害企图翻过隔离墙逃亡西德的青年人的东德警察三年半有期徒刑时所说:“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的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义务……”在大环境不尽人意甚至有悖人意时,我们需要自己坚守住那“一厘米的主权”,我们需要自己坚持那一份理性、独立、仁爱之心——这就是我在阅读《重新发现社会》中最大的收益——重新发现自己,做一个理性、独立、仁爱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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