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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1500字

2016-10-27 09:22
今天我们到处可以听到“权利”二字,甚至亲吻权等概念也不断涌出。权利话语的如些盛行,可以说美国宪法的影响居功至伟。然而当我们翻开被称为解释美国宪法圣经的《联邦党人文集》时,却可以发现在美国宪法中存在着一种更为隐秘的话语——权力。 它的第一篇便埋下了这个隐秘话语。“政府的力量是保障自由不可缺少的东西。”联邦党人在提醒他们的子民:自由﹑权利固然是好,但其却需以强而有力的政府为后盾。《联邦党人文集》在内容上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部分——邦联与联邦﹑民主与共和﹑三权分力,而对邦联与联邦﹑民主与共和的讨论,我们均可以延伸到权力。因为联邦党人意义上的联邦,便是要给予中央政府强大的权力;而共和政体,也是要限制民主弊端的发生,建构一个更有效率的政府。最后讨论的三权分力(第47-85篇)则是对集权之后的一个补充或者说是完善。所以可以说,“权力”应是《联邦党人文集》的主线之一。 共和与民主 麦迪逊对民主政体与共和政体作了区分, “在民主政体下,人民会合在一起,亲自管理政府;在共和政府下,他们通过代表和代理人组织和管理政府。”他认为共和政体会使公众意见得到提炼和扩大,因为“公民的智慧最能辨别国家的真正利益”。要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在精英与大众之间,他更相信精英。 反联邦党人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保证代表们向人民负责,他们选择小共和国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在小共和国里,风俗习惯﹑公民美德等方面水平都会相对很高;而且小共和国也能够确保政府会对人民严格负责。联邦党人却认为大共和国更好,因为大共和国能够选出德高望重的人来。在这儿,联邦党人走的还是精英路线。 精英与权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是精英,那么拥有很大的权力既正常又应该。所以在新宪法中,我们看到了隐秘的权力话语。富兰克林说,美国新宪法确定的政体是一种选出来的君主制。 联邦与邦联 反联邦党人反对新宪法,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认为所谓的联邦党人已把《邦联条例》改的面目全非,背离了基本的联邦主义。联邦党人也承认,他们竭力指出邦联政府的缺点,来证明他们“所经历的祸患并非来自局部的或细小的缺点,而是来自这个建筑结构上的基本错误。他们力陈邦联的弊病与联邦的好处,以此来说明只有一个被授予足够权力来达到所有一般性和全国性目的的联邦政府才是解决美国生存与安全的唯一出路。 联邦党人认为邦联政府结构上的主要弊病,在于立法原则是以各州或各州政府共同的或集体的权能为单位。一个民主国家的主权不应来自于地方共同体,而必须以它们包含的各个个人为单位。 宪法通过后,各州陆续通过了“权利法案”。权利法案的目的自然是满足人们对权利保护的渴望,而这在一定意义上否定了宪法是州与州之间契约,也就把国家与公民直接联系起来。其中许多条款规定了联邦与州不得如何如何。州不能侵犯公民的权利越多,证明联邦的权力越大。我们可以看到,“权利法案”的作用之一竟是扩大中央政府的权力。 结语 麦基文说,宪法史通常是对一系列妥协和动摇的记录。“联邦新宪法的基本精神,在于同时肯定了政府的‘权力’与人民的‘权利’。今天,我们在读美国宪法时,在关注权利的同时,也绝不能忽视其隐秘的话语——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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