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共5卷9科,增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能力、信息技术考试。蒙授考生加试汉语文。
八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两科一张试卷。
2、考试形式
语文(蒙授)、数学(蒙授)、英语、文综(蒙授)、理综(蒙授)、汉语文及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形式均为闭卷笔试,英语学科另设听力测试。
物理(化学)、信息技术考试采取实验及动手操作的形式,考试内容为初中阶段物理、化学、信息技术等学科要求学生掌握、并应独立完成的实验项目和动手操作项目。
3、考试时间
| 日期 | 星期 | 时间 | 科目 |
| 6月19日 | 星期三 | 上午9:00-11:30 | 语文(蒙语文) |
| 下午3:00-5:00 | 文科综合(蒙授) | ||
| 6月20日 | 星期四 | 上午9:00-11:00 | 数学(蒙授) |
| 下午3:00-5:30 | 理科综合(蒙授) | ||
| 6月21日 | 星期五 | 上午9:00-11:00 | 英语 |
| 下午3:00-4:30 | 汉语文 | ||
| 地理、生物(八年级) |
4、实验操作能力、信息技术考试时长及计分办法
依据《关于做好包头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包教发〔2013〕1号),由市中招办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4月27日—4月28日。
信息技术和物理(或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总分为20分,全部计入中考升学总分。
5、中考学生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内政发[2007]101号文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内教体函[2008]1号文件)和市教育局的有关通知精神执行,折合分值为20分,计入中考总分(具体实施办法和督察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