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位办《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2007]79号)文件精神,经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现已确定了我校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复试分数线。为做好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2月21-24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复试条件
各单位要作好复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要认真审查考生报考条件,参加复试考生除符合以下条件外,还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1、高校教师系列报考条件是: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教师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
2、MPA、法律硕士专业基本报考条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3、MBA专业报考条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4、农业推广硕士生报考条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农业推广和农村发展方面从事相关技术、管理或培训工作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1)、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具有4年以上农业推广和农村发展方面实践经验,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和6年以上农业推广和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
(4)、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被录取为农业推广硕士生的,需在
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农业推广实践3年以上,结合农业推广和农村发展任务完成学位论文,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5、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
三、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2月21-22日。
2、资格审查地点:各学院(中心)办公室。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及复印件、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表(单位人事部门作意见并在相片处盖单位公章)、职称证书(农业推广硕士)及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教师系列)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下发的“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单”等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农业推广硕士生还需提交《2007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
1、政治理论考试;
2、专业课考试(农业推广硕士);
3、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其他工作要求
1、各学院(中心)须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对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年
限等有关内容须按照报考要求进行审查,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可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学历证书认证查询网址为:。
2、请各学院(中心)于
农业推广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录取
人数的10%。
研究生处
附:
海南大学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安排表
专业类别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备注 |
世界经济 | 2月21-22日资格审查 2月23-24日面试 | 学院办公室 | 8:30--10:30 | 3-101 3-102 |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
诉讼法学 |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
思想政治教育 | |||||
文艺学 | |||||
英语语言文学 |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应用数学 |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
应用化学 | |||||
MBA | 中心自定 | 中心办公室 | 3-107 | ||
MPA | 3-108 | ||||
法律硕士 | 3-109 | ||||
农业推广硕士 | 1月9月下午 | 海洋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