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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08在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复试分数线

2009-01-0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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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复试对象 

    1、报名并参加全国2009年GCT考试,总成绩在220分以上(含220分),且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单科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考生。 

    2、本科为非英语的外语专业考生、曾任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承办孔子学院的中方学校教师和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的教师,GCT考试总成绩须在210分以上(含210分),语言表达能力和外语单科成绩均在60分以上。 

  二、复试时间 

    1、2009年1月13日(周二)上午8:30-11:30,专业知识笔试,地点:北京大学俄文楼108; 

    2、2009年1月13日(周二)下午1:00-3:00,政治理论笔试,地点:北京大学俄文楼108; 

    3、2009年1月14日(周三)上午8:30-12:30,专业技能面试,地点:北京大学俄文楼104、106; 

    4、2009年1月14日(周三)下午1:30-4:30,外语听说面试,地点:北京大学俄文楼207(英语)、208(英语)、210(德语)、209(日语)、201(俄语)。 

  三、复试科目 

    1、政治理论(改革开放以来的时事政治),笔试; 

    2、专业知识:汉语言文字(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学、文化等,笔试; 

    3、汉语教学实践技能(含普通话),面试; 

    4、外语(英语、德语、俄语、日语)听说能力,面试。 

  四、复试录取标准 

    参加复试考生须满足以下标准方具备被录取资格: 

    1、政治理论和外语听说能力复试及格,普通话合格; 

    2、专业知识笔试和汉语教学技能面试须在及格线以上; 

    3、满足以上各条件后,按考生最后总成绩排名先后实际录取。 

  五、注意事项 

    复试时需携带有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另: 

    1、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须出具《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荣誉证书》; 

    2、曾任国家公派汉语教师者须出具相关证明; 

    3、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的教师,需出具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