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复试分数线 总分151 外语30分
为进一步做好我系2008级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并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考生需要携带的证件及要求
(一)《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二)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法律实际工作的工龄证明;
(三)相关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四)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五)准考证原件。
考生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
考生所填报考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考生如不能满足报考条件或在网上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
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责任自负。
二、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由参加复试的老师提出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二)复试内容
1.法律基础知识(原则上为入学联考知识范围);
2.司法实务知识;
3.时事政治。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一)复试时间:2008年12月21日(周日)09:00-12:00
(二)复试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乘车路线
乘坐电车101路、103路、109路、111路,或810路、814路、846路到沙滩站下车,向西走约100米后向北走约300米。
法学所法律硕士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006297、010-64005979 010-64005510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
200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