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2009年入学)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报名工作
(一)网上报名
在上海地区报名的,所有报考者2008年7月1日至7月16日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在提交报名信息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误,及时修改。网报编号要记住,报名时需要提供。
(二)现场确认
报考者在7月18日至7月21日持网报编号到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320元,照相,同时领取并认真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报考者当场核对 "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字确认。由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现场确认点 | 地址 | 地点 | 日期 | 时间 |
同济大学 | 四平路1239号 | 瑞安楼(研究生院)底楼 | 7月18日-21日 | 8:30-16:00 周六、日照常办理 |
上海交通大学 | 华山路1954号 | 浩然科技大厦底楼大厅 | ||
上海财经大学 | 中山北一路369号 | 大礼堂附楼 |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三)准考证发放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统一编排考场、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10月10日至10月24日从网上(WWW.SHMEEA.EDU.CN)下载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凭下载的准考证按时进入试场,由监考老师核对身份后下发正式准考证。
在外省报名的请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询问招生办法等事宜,具体安排见各地网报信息((外地网报地址汇总见:))。考生在当地报名点缴纳290.00元报名费,在8月10日-20日之间将专业课的出卷、制卷、阅卷等费用30.00元直接从邮局寄到"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在留言栏中写清楚"***考生的报考费用"。9月我们将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页尚公布收到报名费等有关情况。
三、资格审查
四、入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政治理论。
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三门统一命题,实行全国联考;专业、政治理论由我校组织命题。
考生可提前在我校购买以上联考教材(专业课参考书目请自行购买),具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6:30 上海师范大学东部教苑楼A座606
政治理论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复习大纲等将在初试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考试日期:2008年10月25-26日
五、招生学科领域、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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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收费标准
课程学习阶段:8500元。
论文指导、答辩阶段:7000元。
八、联系电话:64321571;联系人:陈晖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0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