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历证书。
2、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
录取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人数,不应超过本单位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GCT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学位中心统一组织。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各招生单位根据本 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招生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三)其他事宜
2、招生单位在受理2007年考生报名时,应首先登陆,输入2007年考生的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核查2007年考生的GCT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