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08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的教育工作者报考我校。
一、培养目标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旨在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得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
3、具有三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报考时工作已满三年以上,即必须在2005年7月31前参加工作者),热爱本职工作,业务较强。
4、年龄在45岁(含45岁)以下。
5、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