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三类罪的特别累犯也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吧,刑罚执行期间如果再次触犯三类罪也不能算累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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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救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本条经《刑法修正案(八)》修正)版权申明:知识和讨论来自课程:《20蜕变标准班 政英+法硕(非法学)+专业课1V1【全额奖学金班】》的学员和老师,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报名参加课程学习。所有知识讨论内容,版权归作者及沪江网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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