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江市教育局吴教规【2012】2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吴江市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有关实验初中小升初入学须知:
1.施教区范围:流虹路以南(流虹路往东一直延伸到云梨桥西堍),运河以西。
2.入学政策及报名登记手续:
(1)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房产证的住所)在实验初中施教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其户口所在地属实验初中施教区,请于7月2—3日到实验初中报名登记。
(2)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持有房产证),且合法固定住所在实验初中施教区,请于7月2—3日到实验初中报名登记。
(3)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无房产,但符合“三稳”条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就读需提供五项材料:
①.父母原户籍地户口本。
②.本市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或暂住证(暂住地在实验初中施教区)。
③.父母租住的住房租赁合同及房东房产证(房东房屋准租证)或其他合法证明材料。
④.父母务工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在本市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连续缴费记录为准;其他合法经营以本市营业执照为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间应在2011年8月底前。
⑤.初中新生入学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等
凡能提供以上五项材料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且属于实验初中施教区的,请带好上述五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7月2-3日到实验初中报名。
3.吴江市教育局小升初入学文件见实验初中中网站: http://www.wjssyzx.com
4.暑期接待时间:7月15日、8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5.入学咨询电话:63018755(许老师)、63486919-806(教务处)
吴江市实验初中
201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