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5年宣城市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录取最低的控制线公布如下: 一、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宣州区595分 郎溪县568分 宁国市576分 泾 县525分 绩溪县546分 旌德县579分 二、省级示范高中分解指标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宣城中学681分 宣城二中646分 郎溪中学619分 宁国中学627分 泾县中学575分 绩溪中学546分 旌德中学579分 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