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日公布《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强化招生统筹,引导初中生源合理分流。原则上要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比例要逐步达到普通高中招生的50%。

通知要求2014年各地要把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制订本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努力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要坚持普职协调发展,保持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整体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适应学生多样化需求,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对近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低于45:55的地区,我部将进行重点督查。
通知还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机构要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实行年审制度,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公布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职学校名单、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管理招生信息发布,杜绝虚假招生信息,禁止部门和地方保护、抢拉生源、“有偿”招生等。对于违规招生行为要及时纠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要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招生管理,合理控制高一新生班级规模,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出核定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严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加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订具体措施,重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顶岗实习学生、合作培养学生、非全日制学生、教学点(班)学生的学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