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好。
一杯茶镂金外衣在岁月里剥蚀凋落,剩下也只好是、最好是温润的茶香,火自己沸了,只好和最好也是第一次相遇。
有时候美妙总是缘于一场映了两次的梦,正如年少时那云游四方的理想。太阳可以只有一个,但梦的结局万千上万,人牧尽了羊,是要去追的。黄皮书壳包裹的除了严密的木浆,还有一只世界之魂,一只写就世界的手。
然而那一大块浓稠的木浆,本身不就是世界之魂,不就是那只不凡的手吗?
人真的可以去爱一粒沙子,因为不知道它可以成为哪一个宇宙。
文字里跳动着一阵自由的风。或许从没有人敢说一阵风,只有唯心论者能指出一辈子风。这是一只脱了鞍的骏马,却爱上了自己的主人。世间只有脱了鞍才能懂得爱情,或是用宇宙语言写就的爱情,因为它时时面临着选择与死亡,在刀尖上舞蹈——而一座神宇,只有建在深渊之上,才称其为天堂。
一如法蒂玛和牧羊人,爱情于他们或许是一种期待,一种眺望。真正听从自己心的人,只有在危险面前才能安心。因为危险能时时提醒他注意脚下,并正因为深爱,坚定不移地拥有脚步,便能在追寻天命路上,与永恒在一起时,才能谈爱。而一旦世上该是的两个人四目相对,爱就在那里了,一座岛,不孤的孤岛,从此承载了两颗心,开始等待两只完成天命的胸膛漂洋过海,道一句马克图布。
风固然好,爱却更是永恒。
文字里也谈起死亡。有了期盼,死亡便不再是终结。人从来都是世界之魂的一小部分,逝去的肉体浇灌大地和沙漠,水又成了水,花长成了花。人死后的每一块肌骨,每一盏微笑都将沉入大地,随时间扩散,浸染一方土地,其后再渗入一棵草,冗地绽放出一株橡木。话依旧是说给世界听的,魂也仍旧是世界之魂,尘来的爱情也长久在岛上,不占地方,遂不拥挤。
因而人活着就应当安心地活,死去也应安心地死。只有屠刀才会惧怕将自己的百分之一溶化于茫茫汪洋。但人为什么活着?大概是爱自己的一份天命吧。如同那贝壳,为了再一次拥抱心中溢出的大海。
真的便通了,人是应当勇于去失去的,失去是决心的一大部分。失去并不为了得到更多,只是想再去走一走当年那条碎瓦小路,我情愿吐出所有一饮而尽的时光。人之所以快乐,是因为心里用来快乐的地方还剩足够。在埃及金字塔前牧羊少年面临死亡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珍宝买不来一个吻,便选择了失去。人心在豁然开朗时,实在是不用去论什么失去和得到了——世界是由一只手写就的,从来都不存在什么失去和得到。只有手写一句话后,自己人为添涂的标点符号,和QQ表情。
这本书给了我一条脐带。人们在旅行中总是缺少脐带的,而忘记了“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于是旅行便成了旅游,少了灵魂的参与,一切都只能是生物大分子的脱水缩合。透过这本书,我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可以不用俯视而洞悉世界的——只用听从你的心,十颗中真正的那一颗,自然就有了搏动,或者收缩,自然就投身于生命的洪流之中,不得而知,角落里有对星星刚刚好地四目相向。
龟在壳里,犹在壳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