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Hello,Records and Albums (1)
如果关注一张专辑(唱片),我会很注意它的封面。会不会有很多人跟我一样呢?
在本文的一开始,我要向心中伟大的两张唱片致敬。当然,它们都来自Beatles。
1963年2月11日,乐队把长达3年所创作的歌曲经过10小时灌录进了那张名为《Please Please Me》的唱片中。10个小时,10首歌。从歌名都能看出,那是几个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写的。这张唱片的封面拍摄是在伦敦的曼彻斯特广场附近的EMI House进行的,四个少年是60年代较传统的发型——当时他们不论在造型还是在音乐方面都很青涩。他们倚靠在楼层护栏上,对着相机露出迷人的微笑。第一 张录音室唱片诞生这年,最年轻的成员乔治19岁,最大的成员林戈22岁,他们拥有偶像乐队的魅力,也同样拥有实力乐队的才华,这决定他们终将成为英国60 年代的乐坛主宰。
1966年,在结束《Revolver》的录制后,四人在11月开始了《Sgt·Pepper’s Lonely Heart Club Band》的录制。那时的他们已经褪去了刚出道时的稚嫩,经历了美国人口中的“不列颠入侵”,这个乐队从一开始的追捧过渡到了沉稳,他们需要新的内容。 1967年,历时5个月制作的唱片终于问世,从封面设计到歌曲创作都较前面的唱片更具有艺术性,他们把摇滚打造成了一门艺术。唱片的封面上,有六十多位世 界著名人物的油画像,披头士四人则着军士佩珀的礼服,站在油画像之间,手上拿着各种古典乐器。他们在这张唱片中扮演着“军士佩珀的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这 一虚拟角色来演唱新的作品,这是当时摇滚界的创举。披头士的其他唱片也很优秀,这里就不逐一点出了。还记得欧美摇滚乐团综合实力排名榜上,披头士排名第 一,上榜的理由仅仅在于他们让音乐之旅不再孤单。
8. Hello,Records and Albums
世界上存在一种具有活力的音乐。可以用多种风格的乐器创造。
来自美国塔尔萨的摇滚乐队Safety Suit在自己的独特音乐之路上努力地前进着。一个不够有名的乐队,或许找到他们的作品不容易,他们的专辑没有百度词条,他们自己的百度词条里介绍也少得 可怜,我们甚至不能从中得知他们的乐队是何时建立起来的,可就是这样一个乐队,在没有过多的瞩目下,2008年出了一张个性鲜明的专辑,名为《Life Left to Go》。专辑的封面绝对可以成为爱上这张专辑的理由,封面表现出了歌曲中“幻想”的主题。《Life Left to Go》会是这个乐队新的起点。可能对于二十一世纪的摇滚乐手来说,做音乐会是很难的事,社会上的多种限制使他们的摇滚精神不能体现到极致,不过既然他们选 择,那就必然会有开心的事——他们是被影响的一代,但在未来他们会影响更多的人。
曾经不喜欢听英国、美国除外的其他欧美地区歌手的歌,现在想起来觉得那真是种可怕的习惯。音乐不分国界,每个地区都不缺少自己别样的音乐——就像冰岛的Of Monsters and Men,那是另外一个世界的旋律。
两个曾经生活在不同国度的姑娘带着吉他和纸笔,组建了一个名为“Boy”的乐队。这个乐队没有强烈的反响,她们的歌也是一样,可以说要节奏没节奏,不具备 令大众所喜欢的特质,这也就是说,她们具有别的乐队所没有的特质——我一直觉得那种随意的曲风,带一些舒适的长音才应该是最美好的音乐。她们用自己喜欢的 方式,向他人诉说这个年代应有的东西。就像是说,德国汉堡和瑞士苏黎世都不曾感受到没有音乐的孤独,因为那两个国家,都是她们的故乡。《Mutual Friends》是她们为数不多的专辑之一,在这张专辑中的每一首歌都发自两个姑娘的内心,那里满是简明的旋律和顺口的歌词。
有时候会觉得,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即使一个音符都不懂,能听到唱片机中传出的声音都会心情舒畅。来自音乐的温热,从来不会嫌多。
5. 曾经一起行走的音乐
已经不止一次地认为,旅行是一件简单无比的事情。但是没有音乐,旅行就变得乏味不堪,没有在旅行中听到音乐的人,也就不会感受到站在拥挤的月台上扣上耳机后那种置身另外一个世界的奇妙幻觉。
题目之所以不是“曾经一起旅行的音乐”,是因为我还没有一次真正的旅行,旅行是没有目的的,没有团体和他人的限制,满眼都是一个全新世界赐予自己的惊喜与 感动。或许以后对旅行的意义不再是纸上的文字,而是自己真正经历过的。我能做到的——在目前,是行走。但无可置疑的是音乐在二者都存在。
大概是2011年的暑假,第一次去北京,坐火车。当时很喜欢床铺在上铺或中铺,如果刚好是在中、上铺,会激动到很晚才睡着。现在想起来,感觉当时的我好奇 怪。晚上车厢里的灯都熄了,但车厢与车厢连接处的吸烟区,灯还亮着,黄白色的光反照在没有地毯的光滑地板上。偶尔听到脚步声愈近又愈远。睁大眼睛却只看到 黑色和灰黑色的人影,耳边能听到从铁轨上传到地板上,从地板上传到架子床的铁枝干上,再从铁枝干上传到枕下木板上的“哐嘡哐嘡”的声音。我逐渐感到无聊, 没有人跟我说话,窗外的景色跟窗内的没有两样。于是拿出随身听,一首又一首,按顺序播放。当时所听的歌很多现在都不大听了,但一听到还是会想起自己曾经在 前往北京的火车上,聆听那些歌直至睡着。孙燕姿的《遇见》,张杰的《看月亮爬上来》,Justin Bieber的《Mistletoe》。那些歌的演唱者在今天都换了一种形态生活,但他们曾经留下的歌声伴随了颠簸前行在路上的我,好像只要有曲调和歌 声,我就不再是那个蜷缩在黑暗车厢里的小孩——我已随他们到音乐的乐土上去了。
感谢所有在我行走时响起的旋律。没有那些旋律陪伴,我的灵魂一定是呆板的样子。
6. 初识披头士
知道披头士乐队是一个偶然。深知一生中会有无数次偶然,但只有少数几次令人印象深刻。
曾经读过一本名为《去,你的旅行》的书,作者是一位小资的杂志主编兼新锐摄影师。内容大抵是他和所爱的人行走四方的故事。他在“墨尔本——别说你不快乐”章节中写下这段话:
“车子最终停在了一个小巷口,天气刚好放晴。墨尔本的冬天,我颤抖地拿着Crown啤酒看着远处翻滚的鲸鱼,苏点起了一根烟站在我身旁。我们依然不需要说 话,只是依偎在这般寂寞的海边,鲸鱼欢快地在海浪里翻腾跳跃,约翰·列侬的《Imagine》从车中传来。阳光静好,时间如同停止一般,我想人生也不过如 此吧,就算现在让我死去,也无憾了。”
作者夏天鸿虽然是一个连百度百科都没有的人(当然我也不认为那样一位灵魂流浪者的故事需要一个网页的限制),但他始终是自由地活着,作为一个人类,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类,足矣。
后来我写这本书的读后感,想着查一下他在书中提到的歌,就查到了列侬的《Imagine》。灵魂人物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对于乐队的印象,因为看到了他们 刚出道时的照片,应该是阳光青涩的利物浦少年?他们是玩世不恭的,是才华横溢的,他们的流行是无关乎时代的。听他们的歌,网上的前几首必然是烂大街的三大 件。歌所吸引我的,是那种旋律。
他们是十年的乐队,却给世人半个世纪的经典。他们在时间的洗涤中理所应当地失去当年的锐气,在合理的年龄和幸运的女人结婚,然后渐渐没有心思创作,只能够 在影像中看到曾经活跃在舞台上的自己。可是时间带来的遗憾,的确会越来越痛,痛久了就变成一种辉煌。若遗憾是一颗琥珀,看到美丽的是我们,他们是琥珀中忧 伤的昆虫(他们本身就是虫子嘛,甲壳虫~!)我们纵然可以想到他们的痛,却永远不会感受到。
我的外婆和乔治是同一年出生的,我曾问她,你知道披头士吗?
她说,不知道。
我这才回过神来,当时中国文革着呢。
我又问,那你喜欢听谁的歌呢?
她说,邓丽君,梅艳芳,还有张国荣……
我知道,很多事情都是具有时代性的,但只有沉淀下来,才是永恒的。我们是生在90后、00后的人,还不能知道哪些东西会沉淀下来,但很清楚有些东西拥有太强的时代性,喧嚣一时,四、五十年后就什么也不是了。
2. 苏打绿式忧伤
前些日子去北京,到南锣鼓巷尝到了马卡龙。第一次尝那么小却那么精贵的甜点。知道马卡龙那会儿很吃惊:世界上居然还有如此迷你可爱的甜点!后来经常给马卡 龙脑补出了各个“梦幻”的口味——已然忘却那些口味的名称,但真想坐时光机回到那个时候的我身边,告诉她:“马卡龙就是外面一层糖衣,里面软软的,像面 包,甜到腻。”
很多自己脑子里所期待的东西都会被现实折磨得支离破碎。可是有些东西却在那个时候沉淀下来,到现在都无法被外界改变。
若干年前的暑假,我还不用补课,跟在表姐屁股后面整整一个月。在咸阳的表姐家里吹风扇,玩电脑游戏,还有听姐姐收藏的歌。记得当时电视上还播过金·凯利的 《雨中曲》,那首singing in the rain 挺经典的吧。我把一两本书带到表姐家里看,有一本是曾经很喜欢的绘本《熊小源的美食画馆》,书里提到苏打绿的《迟到千年》:“回家路上,听着苏打绿的《迟 到千年》,迎面跑来一只特别乖的小小狗,忽然就好感动……”我于是在电脑上查了那首歌,听了听。主唱青峰的声音很特别,词曲是一种小清新的感觉。后来姐在 播放那首歌,我说:“迟到千年。”姐问我:“你咋知道的?”我说:“忘了从哪儿知道的,就是知道。”其实,我还记得,不是吗?当时可能是在逞厉害。但是, 《迟到千年》,那是我听的第一首乐队的歌,我深深记得它。若干年过去,表姐去了新加坡读书;熊小源再也没出过书,就算画风那么好,没有很多人知道TA也就 没有红;我上了中学,开始接触更多的人和更多的音乐;青峰还在带领苏打绿活跃于歌坛,制作他们独一无二的小众音乐。他们词曲中带有的腼腆的伤心,那是苏打 绿式的忧伤,像青春一样无法复制。
没有不会谢的花
没有不会退的浪
没有不会暗的光
……
没有不会淡的疤
没有不会好的伤
……
时间从来不回答
生命从来不喧哗
……
——苏打绿《你在烦恼什么》
3. Everyday is Mayday
和对苏打绿的情愫一样,我爱过那个叫“五月天”的五人乐队。
曾经感动我的是他们五人已经在一起十多年,那是一段不短的时间了。当然还有他们的歌,他们内心的勇敢。
知道他们是在若干年前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当时他们还是五个青涩的小男生,留着当时潮流的发型,一开口全是嗲嗲的台湾腔,那个叫阿信的男生唱歌很好 听,吉他手怪兽说他曾想当一名牙医......他们是那样年轻气盛,渴望用一把吉他挑战整个世界,他们拥有最多的就是热血。
听他们第一首歌是《倔强》。在夏达的《哥斯拉不说话》中,有她写给14岁自己的一封信,信中有这样写:“在郊区的小房间,你吃着一天前的泡面,远远不知谁 在放五月天的《倔强》......你伸出右手,发呆。‘坚持对我来说就是以刚克刚’”这首歌带给很多人正能量,那种感觉,像是站在山岗上,一阵大风吹过 来,等它吹过你,你的生命就被过滤了一遍,内心怀着明澈的心情。
升入初中后,班上有位女生很喜欢五月天,天天给我说他们,从她那里我又开始重新了解那个乐队。几年后的他们还是跟“快乐大本营”那时一样执著。主唱阿信很 崇拜约翰·列侬,于是写成了《约翰·蓝侬》那首歌,作为一个只会听音乐,而不会弹唱的人,那种为自己所爱的人创作一首歌的感觉我是羡慕不来的。那位女生 说,她几次因我写的关于他们的文章感动到哭。还说有一天一定要去台湾看他们的现场音乐会。我对她说:“你加油,大学考到那边去。”有时候我也略有伤感地 说:“你还有希望看到他们,而我爱的那四个人我是再也看不到了。”这便是我喜欢半个世纪前的乐队所付出的代价。
很多人说五月天是伪摇,说他们太商业。我无法驳倒这些评论,因为它们也有道理,流行歌曲占的比重较大,摇滚精神渺茫都是证据。但那些评论都没有否定这个乐 队的基本水准,只要创作自己所想就好,规则太多难免繁琐。这个乐队是一步一步从我12岁的记忆中走过来的,今后也会且行且远。Just like Everyday is Mayday!
4. 影院留声
第一次去电影院看电影,看的是冯小刚的那部《集结号》,挺能触动人心的一部战争片。印象最深的是指导员王金存那个角色,本是一个文弱的读书人,因为战争而 背景离乡,结识了谷子地。当他得知谷子地要奋战到底的时候,他没有退缩,和其他战友一同英勇牺牲。影片最后,吹号手小梁子为47名烈士吹响了迟来的集结 号。音响中传来肃穆悲壮的号声,夹杂着观众离场的嘈杂声,在我脑中停留回荡了许久。
似乎每一部成功的电影中都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旋律,那段旋律有助于体现角色的心理活动,奠定影片的主要基调,使情节更加具有人情味,甚至还有少数电影的主题曲、插曲成为了该影片的标志,例如我们所熟知的《天空之城》和《雨中曲》中的旋律便是这样。
看宫崎骏的《天空之城》已经不知道是多久之前的事了,但是只要一听到主题曲的旋律也就想起第一次看那部电影时的样子了。那应该是继《千与千寻》之后带给我 莫大震撼的一部动画电影。影片最后,希达和巴鲁在远去的飞艇上看到那个昔日美丽的拉普达岛因为军队首领的邪恶野心而毁灭,仿佛从天的另一边传来悠扬的歌 声,忧伤的曲调似乎是为那座孤独一世的岛屿做最后的哀悼......镜头中的拉普达岛慢慢崩解,似乎最终就碎成一滴眼泪那么大,天空的眼泪,宇宙的眼泪。
《雨中曲》应该是老一辈人的记忆了。第一次听到《Singing in the rain》是由于电视上播放的一个原创动画小短片,背景音乐就是那首歌的女声版本,表姐跟我说,表哥很喜欢那首歌。后来真的找来那部电影看,演员吉恩-凯 利是个从百老汇跳出来的歌舞剧演员,一伸一展中都有二十世纪中期的乐天情绪。尤其记得他在雨中踩水跳舞的情景。在一个偌大的灯红酒绿、充满纷争的世界里, 总有一些人会忘记痛楚,做一个没有忧虑的幽默舞者——哪怕只是暂时的。《Singing in the rain》成为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工具。
引子
出于对自己记忆力的担忧,我就这样下笔了。
一个人总会担忧些什么吧?我担忧,会在将来忘却现在的我是什么样子,喜欢什么东西......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但我知道,我此时下笔,也难敌过时间、空间的变迁。所以不管在多远的将来,我喜欢上其他的什么也就没关系的啦。
于是,我身为一颗红豆,要用自己的力量,挑战整个宇宙了。
1. Rock n’Roll (摇滚)
2013年3月以前,我还以为摇滚乐就是几个疯狂的少年在晦暗场所的另类演绎,没有整洁的节奏可言......看起来摇滚乐是电影《猜火车》中肮脏的苏格兰少年的消遣之物。
摇滚乐是一种什么样的音乐?或许我现在都无法说得清楚,所有人都给摇滚乐贴标签,认为那些标签综合起来就是摇滚乐了。可是一种音乐怎能从几个词汇中看清本 质。我只能说,摇滚是一种香型,注入味道的音乐是有灵魂的,轻音乐和重金属,就算风格再不一样,也都有独角兽一般美丽的灵魂。
记忆中听的第一首关于摇滚的歌是Queen(皇后乐队)的We will rock you,而且是在一个不可思议的场合下听的——小学六一联欢会,表演的什么节目我忘了,但有一个节目的背景音乐我记得很清楚是We will rock you,那个时候还不知道啥是摇滚,只是被很强的节奏感震撼到了。后来再听到摇滚乐也大多如此。
We will rock you,那首很能代表Queen风格的歌,居然和六一节的记忆一起埋葬在我的心中了。如今挖出来看,发现Queen仿佛天生就有和它名字一般的华丽,华丽到极致,极致到崩溃。是不是当时也这样觉得了?才没有把那首歌从记忆中剔除。
我的生命和摇滚存在的日子错开了一大截(我不认为当今存在真正的摇滚)。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1999年,我出生,约翰·列侬去世近20年,弗雷迪· 默丘里去世近10年,科特-柯本去世5年。我坚信很多事情不会随着一个人的离去而消失,但他们的那种面对摇滚独一无二的执念都只是黑白影像中的样子了。这 大抵是人们把那个时代的摇滚称为传奇的原因之一吧。
关于摇滚的一些零散的谈论就这样了。并非对当今的摇滚没有信心,而是真心对这个匆忙又虚幻的世界感到遗憾,不能够塑造起一个引领整个音乐界的人物。或许约翰·列侬口中的“乌托邦”是永远无法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