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正在诉说的这部电影,是在巴黎那座令人向往的城市展开的,一位叫Amelie的女孩在光影中做快乐或悲伤的白日梦。
这部电影上映时我才2岁。电影叫《天使1、嘘,听孩子的话!
2012年的六一儿童节,是我最开心的一天,虽然当时我正在感冒中。这一天,在银川举办的第22届全国书博会上,我的新书《花开有声》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出版社主办,作为书博会上年龄最小的作者,新闻媒体和观众给予了我极大的鼓励。面对三十多家媒体记者和很多好奇家长的不断发问,我有点小紧张,毕竟当时我才13岁,没见过那么大的阵势。主持人姐姐善意地提醒大家静一静:“嘘,听孩子说话!”
“嘘,听孩子说话!”当时听到这句话,我和在场的爸爸相视一笑。这不正是爸爸常说的一句话吗?
在我成长的一路上,爸爸始终坚持着他的“两个凡是”:凡是孩子喜欢学的,就大力支持;凡是孩子不喜欢学的,就绝不勉强。小时候,我喜欢画画,喜欢水粉和素描,于是爸爸送我去美术培训班,可没等我屁股坐热,我就受不了那种刻板的训练。我知道那种训练是必需的,但我无法接受,我喜欢画画,但不是要去当画家,我喜欢随性一点。爸妈满足了我的要求,如愿退学。但这并不妨碍我自己随意地找些绘画书来自学、临摹。轻轻浅浅地涂鸦,养成的一点审美意识对我的写作确实大有帮助,后来我的很多读者朋友说,我的文字很有画面感。我想,王维的诗画被誉为“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看来与他二者兼修有关吧,呵呵。
老爸最“听孩子话”的一大善举是,帮我死扛奥数。当我读小学四五年级那时,是疯狂奥数最祸国殃民的时候。为了将来考个好的重点中学,母亲把我送到了奥数培训班。我当时的数学比较弱,对奥数讨厌至极,坐在奥数培训班里简直如坐针毡,甚至还发生过一次“逃学”事件。“全面发展往往招致全面平庸。听孩子的话吧,尊重孩子的选择,尊重孩子的个性发展!”感谢老爸想尽千方百计,苦口婆心说服母亲,很快把我解救了出来。现在看来,这真是一个决定命运的英明抉择。要不然,我真死定了,哈哈!
2、致童年
上帝曾赐予人类最美丽的一段生命时间,那就是童年。人类从上帝的手中接过这珍贵无比的礼物,它是那样灿烂迷人,因为它,人类在最初都是善良、纯真的,因为它,人类记住了一些令自己一生都难以忘却的事。
人类拥有这个珍贵礼物的期限只有短短十来年,显然我现在已不再拥有。两年前,它在我眼前消逝,当时的我并没有感觉到失去了什么东西,只是不再看以前看的动画片,不再玩以前玩的玩具,不再买以前买的漫画和零食。现在想来我们逝去的不是玩具和动画片,我们失去的是那个幼稚但可爱的心灵。我该怎么缅怀它呢,我的笔还没有那么神奇的能力,能将我曾经的心唤回来。不过我还记得我童年时的那些故事和梦,我记忆中的部分,是不会跟着时光离开我的。那是种精神上的永恒,是我的“财富”。
2005年。那一年,台湾歌手邓丽君逝世10周年,Google超越时代华纳登上全球最有价值的媒体公司的宝座,伦敦申请2012年夏季奥运会成功。那一年,我六岁,还是那个走到小学门口拉着妈妈手哭好长一阵子的小孩。那时候我家在一栋单元楼里。在那之前,也就是我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很清楚地记着,我和爸妈住在租来的公寓里,那是七楼的一间小房间,是整栋楼里最高的一层了,看向窗外就能看到对面楼顶上红色的瓦片。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因为爸妈忙,是楼下一位缺了一条胳膊的邻居爷爷接送我上幼儿园的,一次我差点走丢,那位爷爷急得满头大汗……现在那位爷爷在我的印象中已经很模糊了,已忘记他长什么样子,只记得他因为没有一条胳膊,走起路来就怪怪的。上小学后,一直到现在,就没再见过他。小学的时光是我相当快乐的时候。我有很多的朋友,当然关系最好的只有那珍贵的一、两个。我们一起在放学之后,跑到对面的小卖部买小吃,到文具店门口买一块钱的甜筒,当然那些花花绿绿的中性笔——买甜筒是我们一年四季都不会改变的,冬天的时候也会去买。我们把那种冬天吃冷饮的行为叫做“烧包”。晚上家庭作业很少,我和妈妈到隔壁家属院里找同学玩,隔壁家属院很大,里面有供孩童玩耍的娱乐设施,我们在那里玩各种游戏,家长就在旁边的长椅上聊天,经常是玩到九点多,看到大唐芙蓉园水幕电影结束时放的烟花才知道时间不早了,一个个都恋恋不舍地牵着家长的手回家。“明天还要上学呢!”这是娱乐结束时我们都会说的话——如果是“明天”是节假日,我们可能会玩到更晚。
2010年。那一年,玉树发生7.1级地震,比尔-盖茨登上了《福布斯》世界亿万富豪的榜首,《让子弹飞》上映首周创下了1.7亿票房的记录。那一年,我11岁。开始懂一些小时候不懂的道理,也开始理所当然地变得世俗。世俗,我觉得这个词不应该适合我——我当时就是这样想的。所以我开始有意识地写东西。其实写一些东西是我之前就有做的,但是从那个时候期我在写作上花的时间更多了,我开始看更多的书和电影,从那些事物中汲取我觉得重要的养分,然后经过文字的组织和修饰,发到博客上跟朋友们分享。我并不在意别人对我的一些看法,我觉得只要都喜欢文字,那一定是有共同语言的,很多博客上的朋友给我提出的建议我都在尽力采纳。因为我知道,一个人的文字如果只有他一个人能够看懂并喜欢,那么那些文字是没有任何价值的,我写出来的东西,应该是别人和我都能理解和欣赏的。在写作之余,我还开始参加一些交流性质的活动,中国少年作家班的活动算是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了。那年我第一次参加中国少年作家杯征文比赛,作品获奖,这对当时的我来说是很大的鼓励。受比赛组织方的邀请我前往上海参加颁奖和之后的交流活动,因为爸妈的工作原因不能陪我参加,二姨、表姐把我送到上海,然后我们就各行其事了。当时正值上海举行世博会,交流活动中也就安排了三天的游世博园活动。我一度与组委会失散,一个人坐地铁,从世博园穿行到很远的宝山区宾馆。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在世博园有位学姐问我,这次得的是几等奖?我说,二等奖。她说,哦,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也得的二等奖,后来就一等奖了,你肯定也能的!我很开心地笑了,说,嗯,我相信我也是。现在我已忘记了那位学姐的长相,只记得她留着短发。我很想告诉她,我真的做到了——在紧接着的2011、2012、2013年,我连续获得了三个一等奖。现在看来,我做到的不仅仅是拿到了一等奖,我坚定了我的一个梦想——去当一个指挥文字的人。
3、我的梦之队:夏达、福尔摩斯、披头士
记得英国作家狄更斯曾说过:“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今天这个时代很美好,也很浮躁,好在,我们孩子,喜欢看表面,也爱着单纯的表面。这有什么不好呢,让我们孩子做我们孩子该做的事,作家丰子恺说:“孩子的眼光是直线的,不会转弯。”从童年到少年,世界在变化,但这个世界留在我们视网膜上的印记,总是直接而且符号化。
夏达、福尔摩斯、披头士,他们不认识我,可他们陪我走过了我童年和少年时代最重要的一段时光。他们于我,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记。
我想,如果不是夏达,我不会爱上动漫,甚至绘画。她真是中国动漫事业的骄傲,当然也是我的骄傲——我为自己能够有这样一个灯塔而骄傲。前年,为了见她,为了得到她的一个签名,我不远千里去到杭州。我至今记得,当夏达接受我的赠书并为我签名的那一刻,我的双腿抖得前所未有。现在我终于明白,我崇拜的其实不是夏达,我热爱的其实是动漫,准确一点,是一颗童心,一种靠着想象就能幸福生活一辈子的职业。
女生喜欢福尔摩斯,应该也不会多,而我不但反复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书,还搜罗了不少影视片来看,可谓如醉如痴。我敬服柯南的神奇推理分析力,也爱着那个国度和那个时代的文化。以至于,我能够在学习极度繁忙、写作时间极其匮乏的这个时代的某几天,凭着想象和“谷歌地球”,完成了3万字的伦敦神游散文《City of dream》,并获得“放胆作文”中美征文大赛中国赛区初中组的一等奖(第二名)。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会有多少个13岁之前就迷上披头士并通赏了他们几乎所有作品的孩子,我就是其中一个,很奇葩吧?鬼知道我是怎么开始迷上这个组合的,但他们的自由、独立和生活热情,我无法抗拒。五十年前的这个摇滚乐队,名字叫作“披头士”,对于更多的人来说“甲壳虫”这个名字会显得更加熟悉一些,但我还是更喜欢音译的“披头士”。1960年,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乔治-哈里森,林戈-斯塔,四个来自利物浦的少年用自己的能力证明属于摇滚的光辉时代已经来临。他们弹着吉他,为上帝唱着歌,他们是上帝的孩子。这个世界曾经拥有他们是它的荣幸。1970年,这个曾享受过世人无数赞誉的乐队解散。只是短短十年,却成为永远的经典。听他们曾经的歌,看他们曾经黑白的录像,总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听着曲调轻松愉快的歌,青春淋漓尽致,想着现在早已物是人非,又感到些许忧伤。对于我来说,喜欢这样一个乐队和他们的歌,更多的是幸运,而不是遗憾,因为我相信,摇滚乐也好,文字也好,只要付出够多,就是永恒的。
从8岁到14岁,我爱上这三个(组)人,理由其实也很简单:他们分别代表着纯美和想象,理性和黑色,自由和热情。他们就是我的梦之队,他们是我的偶像,是我看待这个世界的三面镜子,也更像是鼓舞我不断前行的正能量。
4、向前走,无所畏!
时间已然走到了2013年。我多么希望在我的生活中,有一种倒走的时间,就像电影《本杰-明巴顿奇事》那样,本杰明-巴顿被奇异的倒走的时间控制,返老还童。可是本杰明-巴顿的故事是由导演创造的,我的故事是只有我一个人能创造的。那种倒走的时间,我则更希望我能把那种美妙的想象力用文字写出来。
我在尝试着新的风格,当然那种我一直喜欢的舒服的、不造作的文风还是时有体现。带给我灵感的事物,好像相比以前又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我现在的认识的确和以前大相径庭了,在这两年,我逐渐告别了娱乐节目。我觉得人们不能一直浸泡在夸张的、奇怪的伪快乐中,看节目的人能感受到快乐,但那种快乐是来自别人的,并不是来自自己,那还有什么意思呢?那还是真正的快乐吗?如果整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体会到来自自身的快乐,那世界会变得多么可怕。人们有权利为他人制造快乐,他人有权利享受那些人带来的快乐,但是还需要一些人自愿跳出那种氛围,那些人中有我。在电视剧方面,还有一个我不能忽视的,那就是宫斗剧。我觉得这个名字可以简单明了地概括这类电视剧的含义,宫:前廷、后宫;斗:争权、夺宠。那些宫女和格格,还有各种妃子,穿着漂亮的衣服,唇间抹着殷红的胭脂,她们是御花园里的佳人,还有那些个个长得俊秀的阿哥和一脸正气的皇上……在他们之间发生的那些故事,不管是有关爱情、友情还是各种虐情,只要有人乐意写成剧本,就有人乐意拍出来,拍出来就有人看,越来越多的人看,在各大卫视上首播的宫斗剧,首播之后寒暑假继续滚动播放,数不清的宫斗剧在电视上滚了一回又一回。应该是我真的对那种电视剧不感冒,所以从没有看过,但是班上的很多女生喜欢看,我觉得她们应该是喜欢清宫中那种清闲、悠然的气氛,还有佳人们美丽的妆容,可她们却说吸引她们的是虐心的剧情。可是在我看来,宫斗剧将某些历史事实扭曲地太过严重——即使它在扭曲之后获得了绝大部分观众的青睐。中国是个孕育了五千年文化的古老国度,她的足迹从氏族部落一直延伸到这个现今飞速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之中有些故事被人铭记,有些则永远消逝在历史长河中,而今天的我们通过什么来了解曾经发生的故事呢?是通过书籍和影视资料。宫斗剧带给人们的误导也就不能忽视了。有良知的作家需要有担当。
我想,文字是分死活的。有的人的文字,一生下来,就死了;有的人的文字,从怀胎开始,就一直是死的;只有少数人的文字,能活很久,甚至永远。我发表过很多一出生就死了的文字,它们或许只配默默无闻做铺路石,但欣慰的是,它们给过我勇气,一直把我护送到今天。未来会是怎样的?很多人问起我的理想:“你难道不是要去当作家吗?”我微笑说:“那倒未必。”未来还很远,很模糊,且以韩寒为“凡客”代言的广告来说明我的心思吧:
“向前走,无所畏。”
韩寒对于挑战确实是“无所畏”的,不论是在当代文学界,还是在职业赛车界。那年那月,17岁的韩寒凭着“新概念”作文大赛,一举击碎传统的铁幕,让墨守陈规的人们知道一个不可小视的名字。他似乎为文字而生。因为勤奋而独特的挥洒,文字带给他至高的荣誉,当然也带给他难以避闪的枪林弹雨。但他依然一往无前,潇洒地行进着,在他的文字里,也在他的赛车里。达而不骄,厄而不馁。
“向前走,无所畏。”这是梦想在歌唱,是信念在燃烧,是任何顺境或厄运都无法左右的一种眺望。这也是机会最为青睐的一种境界,一种状态。这更是努力靠近目标,实现出彩人生的一种坚持,一种践行。
传说有一种鸟,叫作“无脚鸟”。无脚鸟只能一直、一直、一直飞,它一点也不怨恨自己没有脚的身世,对于它来说,不落下,已是最好的命运。无脚鸟努力地往上飞,沿途跟随它的那些鸟都停在了树梢上,或者逃进洞穴躲风避雨。它们飞得太累了。它们骂无脚鸟太过执拗、太过贪婪,飞那么远干吗?可是,没办法啊,无脚鸟没有脚,它只能到处飞翔,没有止境。要是非要问它哪一天能停止飞行,那就只有在它老死之后了。
韩寒以及太多的“韩寒们”不是无脚鸟,却有着无脚鸟“向前走,无所畏”的追求和执著。“向前走,无所畏。”这是一句非常励志的话,仿佛没有任何的担心,只是一直走下去就好了,真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境界。“向前走”这三个字有各种含义,但我更喜欢理解为理智之下的热血。对于背包客(如“凡客”的消费者那样),“向前走”是无限的风景;对于追梦者,“向前走”是更多的挑战;对于我,“向前走”是更多笔下流淌过的日子。还有,对于所有“泛00后”的我们,“向前走”是趁着年轻,将汗水洒在旅途上的日子。只是一双脚,一颗无畏的心,就能够让自己成为儿时心中的hero。
所以,“向前走,无所畏。”一个人只有一辈子,一辈子只有一次青春。我要趁我还年少,万水千山走遍。爱美丽》。
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是一年以前。感触并不多。对主演奥黛丽-塔图印象深刻,难道名字为奥黛丽的女星都是从童话世界中走出来的么?
暑假再次把这部电影看了一遍。法国人的浪漫果然是骨子里的。
Amelie是万个在巴黎出生的女孩中的一个。1973年的巴黎,不知有多少人没有享受到家庭的温暖,没有去学校读书,失去了父亲或母亲,Amelie是那些人中不安于现状的幻想派。她的世界里,那个瞧不起助手的卖菜男人是一定要受到惩罚的,被丈夫背叛的女邻居是不能在失望和伤心中慢慢死去的......她具有一种可爱又执着的正义感,可爱体现于她幻想在电视上看到当自己死去时牧师在诵读她一生中为身边人提供帮助的贡献;执着体现在她善良的“天使心”到最终也帮助到她自己和她所爱的人。
导演让-皮埃尔-热内从油画中获得灵感,镜头中的色调是绿、红、蓝三色,像是教堂玻璃反射阳光下的巴黎,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故事,不多的是像Amelie那样的姑娘。电影在情节和镜头的运用下完整地体现了法国人的浪漫多情、富有诗意的生活态度。
在整个故事的大框架下,还有很多细节感人至深。Amelie的邻居“玻璃老人”一直在琢磨自己油画作品中一个女孩的表情,那位女孩有着和画中众人不同的气质。——她代指了Amelie,在电影的后半段,Amelie爱上一个收集照相亭下碎照片的男人,她就像画中的女孩一样,思念一个不在身边的人,所以才一副琢磨不透的神情。Amelie为了帮助自己的父亲走出失去妻子后孤独的阴霾,把原本放在母亲墓碑上的小矮人木偶拜托给她的空姐朋友,空姐每到一个国家就给小矮人照一张照片寄给Amelie的父亲。在Amelie工作的“双风车”咖啡厅,有一位常客是作家,不过是失意的作家,没人想要他的稿子——除了咖啡厅善良的老板娘。Amelie在火车上认真地读那位作家写的稿子,乘务员来检票,Amelie抬起头,对乘务员说了文中的一句话:“没有你,良辰美景与何人说。”乘务员怔了怔:“小姐,车票。”Amelie在她暗恋的那个男人收集的碎照片相册里,发现有一个人曾在不同地方的照相亭照大头贴,可每次都撕碎了照得好的照片扔在那里,Amelie和“玻璃老人”讨论那个神秘人的真实身份,他们认为那是一只鬼,或是一个怕老的人,想要通过照相让别人记住自己年轻的相貌。
在电影的最后,一切都变得清晰明朗:Amelie和心上人在一起了,所以油画中那个代指忧伤Amelie的女孩也被“玻璃老人”涂抹了去;Amelie的父亲在矮人木偶的“旅行”照片中获得启示,终于踏上了前往新生活的旅程;在很多照相亭照大头贴并撕毁的不是鬼也不是怕老的人,而是照相亭的维修工......只有“双风车”咖啡厅的无病呻吟的卖烟女和神经质客人在最后也没有找到真爱。
至于那位失意的作家,他走在大街上,看到墙上红色的文字涂鸦:“没有你,良辰美景与何人说。”看完后他继续向前走,脚步变得轻快,跳过道沿,惊得脚边鸽子飞过。
Amelie尽全力帮助到身边的所有人,作家笔下的那句话,应当是所有人要对Amelie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