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似箭,一不留神,我们就快要步入中考,告别初三了。祝愿2014全体中考考生们能加倍努力,在2014年的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名额分配志愿的录取原则,欢迎阅读。
名额分配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名额分配”的招生计划数是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初三在籍在读的考生人数分配给各初中的。由于各初中学校的学生数不同,所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给各初中“名额分配”的招生计划数也不同;在区域范围内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总数不同,所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分配”的招生学校及其招生计划数也不完全相同。因此参加录取的对象仅限本校在籍在读的考生。“零志愿投档”结束后,区(县)招考机构依据市统一划定的“名额分配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和录取总分,分别对每所初中学校分配到的高中学校和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填报“名额分配志愿”的考生如果被录取,则其之后的志愿自然失效,且考生不得要求放弃“名额分配志愿”而顺延录取其后的其它志愿。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考志愿填报中—名额分配志愿填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