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纪委通报北京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涉及违规发放钱物、公款旅游、挥霍浪费公共财产。两名领导被撤销党内职务,8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党内警告处分。
其中,北京四中因违规给教职工发放钱物52万余元,校长刘长铭记党内警告处分;东城区城管执法局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65万余元,组织职工到承德公款旅游,局长郭立峰被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件非常详实,违规发放多少津贴补贴,去哪里公款旅游,撤职或受处分领导的名字、职务全被曝光。这是继今年11月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后,纪委再次打出的一记重拳,以此整治“四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元旦、春节将至,市纪委要求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北京市15条实施意见,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中央纪委近期发出的有关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通知要求,带头正风肃纪,自觉接受监督。
盘点3起典型案件中教育领域案件:
·首都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林蓉蓉等人公款旅游
2012年12月15日至19日,首都师范大学组团以学习交流名义赴福建旅游,未安排公务活动,游览了厦门等地,花费公款18万余元。调查期间该团退出全部公款旅游费用。市纪委给予校党委副书记林蓉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
2010年至2013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用公款购买了168万余元的购物卡,用于给职工发放福利等。市纪委给予学院党委副书记周广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学院副院长程文华警告处分。
·北京四中违规发放钱物
2013年9月,北京四中以教师节为由,给教职工发放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2万余元。调查期间所发钱物已退出。市纪委给予校长刘长铭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