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至十五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一至十五志愿”的录取工作,在“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及“中高职贯通志愿”录取之后进行。各区(县)招生部门根据市统一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