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成绩同分在录取过程中是以什么原则处理的? 各区(县)招生部门应按学校招生计划投档。若按招生计划录取的最后一个名额有2人或以上录取总分相同,则优先录取未享受降分优惠的其他军人子女,然后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实施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按事先对社会公示的同分处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考生可查阅当年各区(县)中招《招生简章》或《招生计划书》,“同分处理”原则由各区(县)制定,考生以报考区(县)公示的原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