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上海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基【2012】65号)、《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3年第2号)
办理条件:凡属本区常住户口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儿童(2007.9.1-2008.8.31)均可报名读书,盲、聋、弱智等 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为7周岁
学生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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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家户口簿原件
2、预防接种卡
3、幼儿园毕业证明
4、随迁子女须提供本区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非群租或违章建筑)以及儿童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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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儿童,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办理入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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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户分离和集体户口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2、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需持残疾医疗机构的鉴定结论到扬帆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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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和满2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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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一方持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的随迁子女根据学额情况酌情办理。持证满1年,且办证地址在杨浦的优先办理。
2、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
3、外籍学生学费按照市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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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非本市户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结婚证》、监护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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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军官证》、部队证明、父母非户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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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护人本区户口簿或临时户口或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2、本区房屋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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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见4月15日杨浦教育网(www.yp.edu.sh.cn)公示信息
办理机构:上海市杨浦区小学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
联系人:董老师 、杨老师 65017733转5125、5520(教育局)
2014-05-07 |
小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