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刘女士致电某报热线讲述:“7月5日,我带着孩子来到金桥小学报名入学,却被报名老师告知不符合入学条件。虽然我和孩子的户口在近郊,但我早已在金桥新市区买房居住。我不明白学校为啥不给我的孩子报名?”

派位现场,得知孩子能升读理想学校的家长一脸兴奋。
“我的户籍所在地是赛罕区金河镇八拜村,女儿随我的户籍。4年前,我们在金桥新市区买了一套房子。今年,我得知‘小学生就近入学’的政策后特别高兴,因为像我们这种情况,女儿可以就近到金桥小学入学。不料负责报名的老师看了我的所有手续后说,我女儿既不属于市区正居户口学生,也不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所以不符合入学条件,只能回原籍入学。”
“这怎么可能啊?我们离开农村后定居市区已经10多年了,我父亲多年前已经去世,母亲目前也和我们生活在一起,难道我要把母亲和孩子再送回村里吗?”刘女士说,这根本是不切实际的。之后,她又多次前往金桥小学和赛罕区教育局,得到的答复同样都是不符合入学条件。
刘女士将用手机拍下的贴在金桥小学门前的《2014年城区小学入学办法与报名条件》给有关人员看。有关人员注意到,该报名条件其中第(二)条“非本市市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中有这样一条内容:呼市新城、玉泉、回民、赛罕四区农村户籍不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通知落款单位为赛罕区教育局,时间为2014年6月。刘女士说,校方就是依据这一条将她的孩子排除在外。
有关人员从呼和浩特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教育局关于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后发现,该《通知》内容中“非本市市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后面并没有“呼市新城、玉泉、回民、赛罕四区农村户籍不属于进城务工人员”这条内容。之后的第1条这样写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三证”(父母双方和本人原籍户口薄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和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在所属学区内已购房者无需提供暂住证。)
连日来有关人员了解到,目前全市市区小学几乎全部不招收四区农村户籍的学生,这让众多家长面临同刘女士一样孩子不能就近入学的窘境。有关人员随后来到赛罕区教育局基教科,一名温姓工作人员说,最近天天有家长来反映和刘女士一样的情况。
有关人员提问到:“市四区农村户籍不属于进城务工人员这条规定到底出自哪里?”面对有关人员的提问,温姓工作人员说,这是7月1日市教育局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有没有正式下发文件?”对于有关人员这个问题,温姓工作人员却没有作出明确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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