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从宁德市教育局获悉,日前《蕉城区2013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出台,确定了今年蕉城区小学新生招生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适龄儿童将按划片区域范围就近入学,公办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
逾期报名不予保留其学位
据了解,今年蕉城区小学一年级招收对象为户籍关系在本辖区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符合条件的新生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师院附小、实小新生还要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就近(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于2013年8月16日至18日到就读学校报名注册。城区小学收集验证汇总有关证明材料后,于2013年8月20日上报区教育局审核。片区内逾期未报名注册的新生,学校原则上将不予保留其学位。
市教育局初教科提醒家长,今年城区小学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严禁招收城区户籍非本片区内的学生。同时,小学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入学,适龄残儿,轻度智障儿童由辖区学校安排随班就读,中重度智障儿童由区教育局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城区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
随迁子女只限报一所学校
接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包括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小、金涵中心校、蓝田学校和宁德市实验学校(民办)。城南镇(岭头、叶厝、田中等行政村除外)户籍的一年级新生原则上就读于蕉城区进修学校附属小学;金涵乡政府所在地金涵村及“造福工程”搬迁在金涵乡所在地的一年级新生原则上就读于金涵中心小学。
在报名过程中蕉城区内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原籍户口簿、父母(一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或户籍所在地行政村出具的其父母在城关务工的证明(必须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并签章)。非蕉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原籍户口簿和父母(一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婚育证明、公安机关办理的暂住证以及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含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以上相关必备材料,于2013年8月23日至24日,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到要求就读的学校领取并填写《2013年蕉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小学登记表》,由相关各校收集验证汇总有关必备材料后,于2013年8月25 日上报区教育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每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限报一所学校,报名登记两所(含两所)以上学校的,取消报名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该校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分批抽签录取,抽签地点分别设在相关各校。2013年8月29日,抽签余下未落实就读学校的适龄儿童愿意调剂的,请到生源不足的学校报名登记。8月31日新生到录取学校注册。
五类子女先行安排入学
今年,学校计划招生数余额还将先行安排五类人员子女和其他特殊情况人员子女。这五类人员分别为: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适龄子女;在蕉城区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监管的学生;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他监护人或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以上五类人员的子女要求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家长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于2013年8月21日前到蕉城区教育局登记,由蕉城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学校。
除此以外,洪口水库建设移民的适龄儿童在城区居住的,可持房产证(或有效证明)和户口簿于2013年8月21日前到蕉城区教育局登记,按片区就近安排入学;无房产证的,于2013年8月22日到蕉城区教育局抽签确定就读学校。而实小和师院附小片区内无房产证(含房主非直系亲属、房产证在2013年6月30日后办理的)以及户籍于2013年6月30日后迁入的适龄儿童,家长持户口簿于2013年8月21日前到蕉城区教育局登记,8月22日由蕉城区教育局通过抽签的方式分别进入蕉南的公办学校和蕉北的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词汇链接:
抚养:ra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