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昨日,记者从市教委获悉,市教委把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大中小学的教学计划,要求各中小学全面落实每月两节法治知识课。
2013年秋季开学时,重庆市教委曾下发通知,要求在开学后两周内进行一堂法治知识课,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宪法、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知识。
从小学各年级到初中、高中乃至中职,都有不同的法治教材可以选用。小学以启蒙教育为主,比如具备初步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中学主要学习宪法,以及了解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刑事、民事等法律知识,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同时,学校还会结合一些特殊的日子,利用朝会、班会等开展法治教育,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还会给学生上一些相关的讲座。
重庆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市教委不断推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的完善,通过专题讲座、现场观摩、实地参观、亲身体验等法制教育实践活动,集聚法制教育的合力。
前不久,重庆市教委还专门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充分认识在学科教学中有机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将法制教育和品德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和学生生活之中,增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