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年义务教育政策变化
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本市推进实有人口综合服务与管理的总体要求,主要有以下变化:
第一,扩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试点。在2011年杨浦、宝山和嘉定"3区5镇"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扩大到各区县以及相关街镇。
第二,继续实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凭父母及本人相关居住证件与证明登记报名办法。同时根据各区县资源配置的情况适当增加公办学校招收比例。
第三,实行民办中小学校网上报名办法,民办学校招生不得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
第四,规范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小学一般不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区县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严格控制在预备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2 2012年特长生政策变化
今年政策中,已明确指出本市小学一般不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倡导学校通过素质教育的实施,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特长。各区县初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 招收数严格控制在预备年级学生总数的5%之内。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将体育、艺术招生特长生招生办法、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3 2012年新黄浦区政策
从去年卢湾区和黄浦区合并之后,大家一直担心会对择校产生哪些影响?随着两区教育资源的合并,相信学生的择校范围就更广了。
2012年黄浦区初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部分摘录:
来源:黄浦区教育
1、初中学校预备班班额数控制在40人以内。任何公办、民办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选拔学生,不得举办重点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 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作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不得录取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不得拒绝接收具 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初中学校应在2012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发放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2、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区县,由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 读,或按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办理继续就读初中手续。办理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30日。
3、继续在上海市市南中学初中预备年级举办"鸿志班"(免费班)一个班,班额35名,招收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寒、家庭收入低于社会保障线、户籍在黄浦区区域内的应届小学五年级学生。
4、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2年黄浦区初中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和<2012年黄浦区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的通知》(黄教体卫[2012]3号)的规定实施招生。
5、民办初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由区教育局审核后通过网上公示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接受社会的监督。民办初中 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进行招生。2012年5月初民办初中学校开通学校网站接受学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