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发帖称“上饶县尊桥小学校长李某某,借考察学习之名携包括其夫人在内的8人共赴内蒙古、北京两地旅游,总共花去经费25000元”,该帖引发众多网民热议。李某某是否顶风违纪?12日,从上饶县教育体育局获悉,根据纪委调查认定,李某某等一行人公款外出学习期间,擅自组织到景点旅游问题属实,决定免去其尊桥中心小学校长职务。
网民发帖:校长携夫人公款游
据网民爆料,今年6月14日至19日,上饶县尊桥小学校长李某某借赴内蒙古考察学习之名,带着几位“核心”成员共8人由内蒙古至北京线旅游,其中包括该校的领导、老师以及李某某的夫人(非学校老师)。发帖人称,启程时间是6月14日傍晚,然而,当天上班时间却未看到这批“考察组成员”的身影,可谓“学习心切”。据该网民介绍,考察组成员到内蒙古学习半天就结束了,接下来是全程跟团旅游。在帖中,该网友还晒出了几张李某某等人在内蒙古、北京游玩的照片。据传此次学习人均花费3000多元,总共花去学校经费25000元左右。
调查进展:涉事校长被免职
针对尊桥中心小学校长李某某用公款旅游等问题,10月11日下午,县纪检监察部门立即介入调查。据上饶县教体局通报:经查,6月14日下午,李某某带夫人及6名教师从上饶县出发,到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第十六小学学习该校课改先进经验。15日19时许,一行8人抵达赤峰市。因为16日是周日,当地学校无人上班,李某一行于是到赤峰当地景点旅游。17、18日,一行人在赤峰市第十六小学进行学习。18日晚乘火车回北京,19日在北京等车逗留一天,一行人自由活动。
19日晚乘车回南昌,20日上午回到上饶县。此行共花费16520元,人均2360元。根据有关规定,县纪检监察部门认定李某一行7人公款外出学习期间,擅自组织到景点旅游的问题属实(李某夫人随行属自费)。11日晚,上饶县教体局召开局务会议,根据县纪委认定的结果,决定免去李某某尊桥中心小学校长职务,待县纪委作进一步调查后,根据有关规定,再给予李某某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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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Disciplinary 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