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教育厅颁发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切实维护师生权益的通知》,其中明确义务教育学校的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要在2013年秋学期结束前完成收回工作。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家长都在问食堂自办和外包之间到底有怎样的差距?无锡中小学食堂情况如何?记者做了调查。
1 总体现状
无锡中小学自办食堂占比八成
记者从市教育部门了解到,目前义务教育阶段一般有三种用餐形式:自办食堂、服务外包学生食堂和第三方企业送餐等方式。全市360多所学校中,第三方企业送餐的学校为56所,食堂业务外包的学校仅13所,其余学校均采用自办食堂的方式,占到八成的比例,这也是无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餐的主流方式。
记者了解到,目前无锡市对各种学生用餐方式都有非常严格的办理条件,无论是哪一种模式,都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
自办的学生食堂根据就餐学生规模,要设立专职或兼职财会人员,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并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范围。按月对学生食堂的收支进行结算,公示收支情况,如收支差距较大,要及时调整伙食品种,确保学年度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3%以内。盈余在3%以内的,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用于改善学生伙食;盈余超过3%的,必须全额退还学生。
而服务外包的学生食堂每期服务期限以学年为单位,不超过3年。要切实规范服务外包招标办法,实行利润限额综合评标制。各中小学要加强对服务商的管理,对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财务进行监督检查。在服务期内中小学应实行零租金租赁食堂,服务商必须相应降低伙食费收费标准或菜肴价格。
外送快餐方式提供学生餐的,必须按中标价向学生收取伙食费。而采用这三种方式也是有一定原因的。首先是快餐外送,主要是部分学校(主要是市区学校)由于用地紧张,不具备建造食堂的条件,所以也就无法设立食堂,只能依靠外送快餐来解决问题;其次是自办食堂,大多数学校都有自己的食堂,甚至很多食堂人员都是有编制的(这有一定的历史遗留原因)。至于食堂外包业务,则是一些地区的尝试,尤其是在一些全寄宿学校较多。
2 政策情况
去年无锡就出台过“食堂新政”
此次江苏省教育厅发出的《通知》中,将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学校负责人被要求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并要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评议。要完善伙食定价机制,按月对食堂的收支进行结算。
对此,市教育局相关负责部门表示,无锡在2012年就已经进行过一次调整,当年9月1日出台了更新的《中小学伙食费管理办法》,其中就明确了目前有三种执行方式,并明确“中小学伙食费应按照保本经营、不以营利为目的原则,根据实际成本,并充分考虑大多数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
同时规定,中小学伙食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学期中途不得提高伙食收费标准。伙食费标准提高前,学校应在一定范围内举行有学生和家长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等等。所以应该说无锡已经做得比较完善了,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是否要撤消服务外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