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2012年特长生招生政策
基本原则
(1)招收体育艺术特生长生学校为我区2009—2012年度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根据我区特色学校布局及学校特长生培养情况已审核批准的体育、艺术特色学校。
(2)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资格认定主要依据市、区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体育艺术竞赛的获奖成绩。
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具备的条件
(1)基本条件
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天河区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2)体育特长生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区级体育比赛规定项目的个人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学生。
②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
艺术特长生
2009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市级三等奖以上,或者在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中,获区二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骨干获奖队员。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获铜奖以上,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获铜奖以上,参加其他大型国际比赛获银奖以上(赛事需由学校招考组与区教育局商定)的获奖队员。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组委会部门专项组织的艺术赛事获得三等奖(铜奖)以上。
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及指标
各中学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指标,原则上不得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10%;招生学校及人数见附表12《2012年天河区各中学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一览表》 P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