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东城区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东城区关于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章)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东城区关于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各中小学:
2011年东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将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依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1年东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规范操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保障每一位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小学入学工作
凡年满6周岁(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及东城区房屋产权证(监护人持有)的适龄儿童均需就近登记入学。
申请进入寄宿制学校(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须向
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11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
(二)做好初中入学工作
1.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
根据市教委要求,经批准的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科技活动示范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分别接收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接收特长生的项目与计划由教委主管科室和考试中心中招办下达,各校按照严格控制比赛项目、获奖名次、严格审批手续的程序进行操作。招生时只能对学生进行专业测试,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学生参加测试原则上不超过两所学校。凡被录取的特长生要承认录取结果,不得参加其它方式的入学。
2.推荐入学工作
以《小学生质量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及《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记录为依据,向中学推荐学生。被推荐的学生填报志愿,按照招生管理部门的实施方式进行录取。被录取的学生要承认录取结果,不得参加其它方式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继续参加其它方式入学。
3.免试就近入学工作
依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初中入学工作仍然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范围和实施方式就近入学,保证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区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户籍或学籍所在区县入学,入学手续按市教委统一规定时间办理。
4.做好美术特色学校招生工作
中央工艺美院附中是美术实验学校,招生时只能对学生进行专业测试,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该校接收的新生须报考试中心中招办审批。凡被录取的学生要承认录取结果,不得参加其它方式的入学。
5.做好直升学校毕业生入学工作
1中、景山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直升本校初中,不得参加其它方式入学;和平北路学校、景山学校北校区的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本校直升或其它入学方式入学。
6.做好寄宿学校招生工作
寄宿学校在受理学生报名后,依据《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手册》及《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录取,在招生过程中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不得要求提供各类荣誉证书、证明,严禁将上述证书作为录取依据。凡被寄宿学校(班)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其它方式入学。
7.做好共建单位子女入学工作
学校接收共建单位子弟入学,要严格按照教委有关规定办理,进一步规范共建行为,严格控制共建单位数量和接收共建单位职工子弟数量。
8.做好享受照顾政策学生入学工作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9.做好相关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持有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军人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按本市户口对待。
10.做好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严格按照市文件规定办理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东城区借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环节,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
(二)各校要完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公示制度,做好信访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招生政策的解释宣传,接待来电、来访者应做到耐心、细致,及时解决问题,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树立首都教育良好形象,保持社会稳定。
(三) 加强依法监督力度,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择校费。各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入学程序,不准提前操作,保证政令统一。各学校要严格学生的学籍管理,小学入学依托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对按照规定的入学方式入学就位的学生即刻为其建立电子学籍。小升初通过各种方式入学的学生,录取名单经中招办审批后,即刻录入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建立初中新生电子学籍档案,禁止二次流动。尤其要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公办校擅自接收已被其它校录取的新生,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的现象,以保障各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东城区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2.关于2011年小学毕业升学考试命题及考务工作意见
3.2011年东城区小学升初中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入学工作意见
根据《东城区关于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东城区2011年小升初入学办法如下:
1.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入学
根据市教委要求,经批准的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科技活动示范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分别接收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接收特长生的项目与计划由教委主管科室和考试中心中招办下达,各校按照严格控制比赛项目、获奖名次、严格审批手续的程序进行操作。招生时只能对学生进行专业测试,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学生参加测试原则上不超过两所学校。凡被录取的特长生要承认录取结果,不得参加其它方式的入学。
2.推荐入学
以《小学生质量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及《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记录为依据,向中学推荐学生。被推荐的学生填报志愿,按照招生管理部门的实施方式进行录取。被录取的学生要承认录取结果,不得参加其它方式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继续参加其它方式入学。
3.免试就近入学
依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初中入学工作仍然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范围和实施方式就近入学,保证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区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户籍或学籍所在区县入学,入学手续按市教委统一规定时间办理。
4.美术特色学校招生
中央工艺美院附中是美术实验学校,招生时只能对学生进行专业测试,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该校接收的新生须报考试中心中招办审批。凡被录取的学生要承认录取结果,不得参加其它方式的入学。
5.直升学校毕业生入学
1中、景山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直升本校初中,不得参加其它方式入学;和平北路学校、景山学校北校区的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本校直升或其它入学方式入学。
6.寄宿学校入学
寄宿学校在受理学生报名后,依据《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手册》及《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录取,在招生过程中不得进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不得要求提供各类荣誉证书、证明,严禁将上述证书作为录取依据。凡被寄宿学校(班)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其它方式入学。
7.共建单位子女入学
学校接收共建单位子弟入学,要严格按照教委有关规定办理,进一步规范共建行为,严格控制共建单位数量和接收共建单位职工子弟数量。
8.享受照顾政策学生入学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9.相关人员子女入学
持有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军人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按本市户口对待。
10.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入学
严格按照市文件规定办理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东城区借读工作。
附件1:
东城区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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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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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9日 (日、一) |
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县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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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15日 (六、日) |
文体科技传统项目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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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22日 (六、日) |
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文体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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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开始 (二) |
民办学校进行小学入学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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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12日 (六、日) |
公办小学进行入学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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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17日 (四、五) |
小学举行毕业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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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19日 (六、日) |
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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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前(六) |
初中校向区招生部门上报学校招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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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27日 (日、一) |
办理回户口所在区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学生档案交接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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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前(二) |
区教委将各初中校录取名单审核下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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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开始 (一) |
各中小学(含接收小学毕业生的特殊教育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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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前 |
区教委向市教委报送小学、初中入学快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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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前 |
小学完成新生数据录入工作,初中完成新生持卡入学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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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 |
区教委向市教委报送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书面总结。 |
附件2:
关于2011年小学毕业升学考试命题及考务工作意见
毕业升学考试命题及组织工作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工作,我区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2011年考务工作意见,仍然坚持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今年小学生毕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为了加强对毕业考试的管理,确保小学教育质量的提高,现就小学毕业考试命题及考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成立领导小组
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命题及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命题及考务工作的领导。区小学教研室、研修部和小教科配合学校做好命题指导和考试组织工作。
二、做好命题工作
(一)命题组织工作由各校校长负责,命题小组具体完成。
(二)命题依据:小学毕业考试是面向小学毕业班全体学生的水平测试,目的在于考查小学应届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的学习是否符合新课标的要求,是否真正达到国家要求的合格标准,因此,命题时必须依据课程标准。语文、数学、英语考试的范围、目标、方式均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2011年小学毕业考试考试说明》执行,不可随意提高或降低要求。学校可以从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出发,积极进行小学毕业考试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实验,以不断提高小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命题时间安排:
5月23日 小学研修部对南片学校进行命题辅导
6月 3日 自命题校完成自命题(含试题和评定成绩的标准),交小学教研室、研修部复审
6月 6日— 7日 小学教研室、研修部对学校自命题进行复审
6月 8日— 9日 学校针对复审意见进行调整或修改
6月 10日 小学教研室向北片学校发放参考试卷样张
6月13日—14日 全区各小学印制试卷并做好封存工作
(四)做好试卷的印刷、保密和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的印刷质量,防止考题的泄漏及试卷的丢失。
三、组织好监考和考试工作
(一)请各校按照全区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考试。
考试时间:语文6月16日(星期四)上午 8:00— 10:00
数学6月17日(星期五)上午 8:00— 9:30
英语6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30— 11:30
(二)要求各校采取由本校教师轮换监考的办法,严格组织好考场的监考工作。每个考场安排监考教师两名,分别在考场前面和后面监考。考前要向学生宣读考场要求,严肃考风考纪。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不得行间巡视或做其他事情,更不允许中途离开考场、说话聊天或暗示学生等。
(三)考生试卷要严格按照密封要求装订。
(四)请各校于6月20日——6月22日完成毕业年级补考及成绩认定工作。
四、组织好阅卷工作
(一)各校组织教师进行流水阅卷。
(二)阅卷教师评分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
(三)考生试卷的评定最终一律采用等级制,即:优、良、及格(达标)、不及格(待达标)。
(四)阅卷完毕,组织好复查。复查后的试卷不得轻易改动,必须更改时,需经命题及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五、做好成绩登统工作
严肃、认真、细致地组织好登分、统计及质量分析工作,填写考生成绩单、入学登记表,不得出现差错,统计工作要按统计表要求填写。
六、关于随班就读学生
凡在小教科备案的智力残疾学生,参加毕业考试后,进入中学随班就读。(智力残疾学生证明要求贴在学生入学登记表上)。
备注:
1.各校于6月底将本校考试试卷(白卷)、标准答案及质量分析分别交小学教研室、小学研修部。
2.将考试成绩统计表交到小教科备案。(具体要求另发通知)。
附件:2011年小学升初中体育、艺术、科技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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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传统项目招生人数 |
|
|||
|
艺术、科技 |
体育 |
||||
|
人数 |
项目 |
人数 |
项目 |
||
|
1中 |
20 |
10 |
摄影、声乐、舞蹈、器乐 |
10 |
田径、足球 |
|
2中分 |
60 |
40 |
舞蹈、管乐、科技 |
20 |
女子篮球、乒乓球健美操 |
|
5中分 |
58 |
40 |
声乐、民乐、舞蹈、表演、 科技、美术 |
18 |
男子篮球、乒乓球、田径、武术 |
|
22中 |
51 |
35 |
管弦乐、科技、舞蹈、美术 |
16 |
男子篮球、武术、乒乓球 |
|
24中 |
20 |
10 |
声乐、科技、美术 |
10 |
田径、男子篮球 |
|
25中 |
25 |
12 |
表演、声乐、科技 |
13 |
田径、篮球 乒乓球 |
|
27中 |
51 |
35 |
民乐、科技、美术、声乐、 戏剧 |
16 |
田径、女子排球、武术、男子篮球 |
|
54中 |
25 |
10 |
舞蹈、声乐、器乐、科技 |
15 |
田径、足球 |
|
55中 |
40 |
30 |
舞蹈、器乐、美术、科技、 主持人 |
10 |
田径、排球 健美操 |
|
65中 |
55 |
40 |
舞蹈、管乐、科技、美术、 声乐 |
15 |
田径、男子排球 |
|
166中 |
70 |
45 |
管乐、舞蹈、合唱、话剧、 科技 |
25 |
田径、男子篮球、女子手球 |
|
171中 |
85 |
65 |
声乐、书画、科技、器乐、 影视 |
20 |
女子排球、游泳、田径、篮球 |
|
东直门 |
92 |
65 |
管弦乐、美术、科技、表演 |
27 |
田径、女子篮球、棋类 |
|
11中 |
60 |
40 |
民乐、舞蹈、科技 |
20 |
田径、篮球 |
|
11中分 |
37 |
25 |
管乐、科技 |
12 |
田径、排球 |
|
50中 |
50 |
30 |
声乐、舞蹈 |
20 |
田径、篮球 |
|
50中分 |
10 |
|
|
10 |
乒乓球、射箭 |
|
96中 |
20 |
10 |
器乐 |
10 |
田径、篮球 |
|
109中 |
85 |
75 |
管乐、美术 |
10 |
田径、游泳 |
|
114中 |
10 |
|
|
10 |
垒球 |
|
广渠门 |
90 |
70 |
声乐、管乐、舞蹈、科技 |
20 |
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 |
|
文汇 |
61 |
50 |
声乐、舞蹈、管乐、科技 |
11 |
田径 |
|
崇文门 |
15 |
15 |
声乐、器乐、舞蹈、科技 |
|
|
|
汇文 |
22 |
14 |
声乐、器乐、舞蹈、科技 |
8 |
田径、游泳 |
|
龙潭 中学 |
7 |
|
|
7 |
篮球 |
|
总计 |
1119 |
766 |
|
353 |
|
附件3:
2011年东城区小学升初中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入学工作意见
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收初中体育特长生
2011年东城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收初中体育特长生的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是根据该校多年来开展具有特色的体育竞赛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由该校上报区教委、区体育局审核,经市教委、市体育局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学校。
(二)我区共有24所招收体育特长生的传统项目学校(具体招生事宜见简章)。
(三)招生条件
1.体育特长生应是思想品德端正、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能够长期坚持课余训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体育特长生其运动成绩原则上在2009年9月至2011年4月,在区、市级比赛中进入录取名次(个人项目前8名;集体项目必须是该阵容的主力队员)。
3.体育特长生因伤病等原因,近期未能参加区、市级正式比赛,而身体素质较为突出,具有培养前途的体育人才,经学校测试合格,上报区教委确认、备案方可录取。
(四)招生办法
1.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委与区考试中心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统一组织实施。
2.报名。5月14日、15日(星期六、日),招生学校根据招生政策,按本学校所设的体育传统项目,受理小学体育特长生报名,收验体育竞赛获奖证书,并根据其运动成绩进行初选。
3.测试初审。招生学校和教委共同组织对体育特长生进行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的测试,测试工作采取学校组织、教委监督检查的形式进行,并于5月21日、22日(星期六、日)完成测试。测试后,各招生校将《2011年体育特长生录取名册》、“测试卡” 及“获奖证书原件”,于5月25日(星期三)上报教委体卫科,批准后,交予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小学张榜公布。
二、艺术教育特色校、科技活动示范校招收初中艺术、科技特长生
艺术、科技特长生入学测试是确保艺术、科技特色校团队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依据《东城区教委关于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精神,在招收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中,特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认定要求
1.认定时间:2010年4月至2011年5月
2.认定标准
(1)艺术类
① 在北京市第十三届、十四届学生艺术节集体项目展演中获得一、二等奖优秀演员证书者。
② 在东城区第十四届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展演中获得一等奖。
(2)科技类
在市区教委主办的科技竞赛中,其中:市级竞赛获得一、二 等奖或前六名者,区级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前三名者。
3.认定范围
(1)艺术类
①北京市第十三届学生艺术节合唱、戏剧、行进管乐集体项目。
②北京市第十四届学生艺术节集体项目的器乐(民乐、管乐、管弦乐、行进打击乐、特色乐器)、舞蹈以及东城区第十四届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表演类、作品类)的展演。
③与艺术类认定范围相对应的校外单位优秀组员,学习满两年以上;市级金帆艺术团和市级艺术教育特色校的骨干队员。
(2)科技类
①区、市、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小论文、小发明)
②区、市中小学生智能控制(单片机)竞赛。
③区、市中小学生天文观测(论文、摄影、观测)竞赛。
④区、市中小学生金鹏科技论坛。
⑤区、市中小学生科学建议奖。
⑥相关科技类:DI头脑创新思维竞赛、未来工程师竞赛、科技英语创意大赛、英语词汇游戏大赛、电子技术竞赛、计算机锦标赛、机器人竞赛、无线电测向比赛,航空、航天模型比赛,航海模型比赛、车辆模型比赛、“我有一双灵巧手”机床现场制作竞赛、“我有一双灵巧手”科技制作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大赛。
⑦与科技类认定范围相对应的校外单位优秀组员,学习满两年以上;市级金鹏科技团、市级科技教育示范校的骨干队员。
(二)招生办法
1.艺术、科技特长生招收工作由区教委校外教育科与考试中心协调,按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在区艺术、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2.艺术、科技特长生结合本人的专长项目,凭借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到项目对口中学报名,招生计划重点保证金帆艺术团的数量和质量。
3.艺术、科技特长生到校报名时间为5月14日、15日(星期六、日)两天,学校专业测试时间为5月21日、22日(星期六、日)。全区不再组织统一复试,教委将统一派遣联络员全程参与学校的测试工作。
4.各校要成立艺术、科技特长生测试工作测评小组(行政领导、专业教师、外聘专家等),负责报名、测试、审核等工作。符合条件、测试合格,接收中学将《2011年文艺、科技特长生录取名册》、“测试卡”及“获奖证书原件”于5月25日(星期三)一并上报教委校外教育科审核,批准后,交予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小学张榜公布。
5.招生校要制定艺术、科技特长生报名及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确保此项工作安全、有序、稳定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