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012年)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补充通知》(沪教委体〔2010〕2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2〕13号)和《2006年普陀区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办[2006]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区域体教结合工作发展要求,以及“关于2012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作为“上海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布点学校”、“普陀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普陀区体教结合先进学校”,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体育特长学生招收原则,现制定2012年体育特长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体育特长生的招生项目和名额
1、作为上海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布点学校,普陀区体教结合先进学校,普陀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经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项目对口的原则进行体育特长生招生。2012年我校体育特长学生的主要招生项目为游泳、足球、跆拳道、女排四项。
2、2012年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名额不超过我校预备年级招生总数的2%。
二、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
1、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在沪就读初中条件,愿意在初中阶段继续参加业余训练的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获得体育特长生报名资格:
(1)必须在相应学段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市级以上正式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
(2)获得区教育局、体育局近两年举办的区级正式比赛集体项目前2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2名的学生;
(3)经区体教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小组测试认定的确有培养前途的体育苗子。
三、招生具体安排
1、学校成立由校长、书记、带队教练,学校体育教师等组成的考评领导小组。考评组负责对体育特长生进行专项测试,决定录取名单,填写汇总名单,报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具体测试时间:5月4日下午3:00—5:00,测试报到地点:北海中学总部(管弄路51号)。咨询电话:32060323
2、对符合体育特长生招生条件、达到“游泳、足球、跆拳道”专项测试标准的学生,学校根据学生《成长记录册》的综合情况,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3、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数严格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2%以内,重点选拔有特长的苗子。
四、招生工作日程
1、4月13日前,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制订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经区审核通过后,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示。
2、4月25日前,开展推荐、自荐。被推荐或自荐的学生到就读学校领取《2012年普陀区体育特长生推荐自荐表》,一人一表,如实填写,由就读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送至北海中学校长办公室。
3、5月4日前,考评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测试。
4、5月10日前,学校上报拟录取名单。
5、5月底,公示拟录取名单。
6、6月底,签订录取协议。正式录取前,按自愿的原则,学校与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签订“特长生录取协议书”,保证其参加学校对口体育项目活动。
北海中学
201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