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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科学院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9-22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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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长江科学院(简称长科院)始建于1951年,是国家非营利科研机构,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科院为国家水利事业,长江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提供科技支撑,同时面向国民经济建设相关行业,以水利水电科学研究为主,提供技术服务,开展科技产品研发。
  长科院下设16个研究所(中心),7个科技企业,并设有研究生部。国家大坝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利部江湖治理与防洪重点实验室、水利部岩土力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水利部水工程安全与病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利部长江科学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长江科技推广示范基地、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市智慧流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长科院等单位建设。主要专业研究领域有防洪抗旱与减灾、河流泥沙与江湖治理、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壤侵蚀与水土保持、工程安全与灾害防治、空间信息技术应用、流域水环境、农业水利研究、国际河流研究、野外科学观测、生态修复研究,工程水力学、土工与渗流、岩石力学与工程、水工结构与建筑材料、基础处理、爆破与抗震,工程质量检测、机电控制设备、水工仪器与自动化,以及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化技术应用等。
  目前,长科院有在职职工近9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00余人,具有教授级高工及高级职称人员近400人,博士150余人,硕士230余人。现有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9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湖北省重大人才工程“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首批培养人选1人,湖北省突出贡献专家3人,逐步形成一支以学科带头人为主、博士等青年为骨干的科技队伍。长科院总占地面积90余万平方米,在武汉、宜昌、庆、丹江口等地建有科研基地,其中沌口科研基地占地600余亩,建有当今世界规模最大的河工模型——长江防洪模型,拥有各类实体模型试验大厅,各种先进的仪器设备4000余台(套)。
  长科院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部有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专业,并与山东大学联合成功申报博士点,同时成为河海大学博士生培养基地之一。
  长科院的研究生培养依托国家、省相关重点实验室(中心),在培养硕士生方面不仅具有较强的实力,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而且还注重利用高校的资源做好培养工作。新生入学后,均安排在河海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课程学习。在培养中,我院注重对研究生进行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养,研究生在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后,将直接参与导师担任的科研项目的工作。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15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30名,包括推免生1名。招生专业有:(一)岩土工程;(二)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三)水文学及水资源;(四)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五)水工结构工程;(六)水土保持工程(0815Z1)及(七)流域水环境与生态(0815Z2)。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参照2014年招生人数制订的,2015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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