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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9-1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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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16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500多名,包括学术型九大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十六个类别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我校预计招生数,确切招生人数以2016年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要求内容见研究生院网页广西大学2016年学术硕士/专业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栏)。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可接收推免生,接收办法及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研究生处网页《广西大学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二、学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学术型硕士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3年,工程硕士学制25年,其它类别专硕学制2年。
  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各专业学费具体见下表: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16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奖助办法
  我校构建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1、研究生助学金
  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6000元/年,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分层次按不同额度奖励,标准为博士生8000元/年或10000元/年,硕士生为3000元/年或5000元/年或8000元/年,覆盖面博士生100%,硕士生80%。
  3、国家奖学金
  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年,硕士生20000元/年。
  4、其它单项奖学金
  5、研究生“三助”项目
  研究生可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以获取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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