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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9-15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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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预计为1100名(其中专业学位招生指标不少于400名)。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面向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综合素质较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参加科学研究,发表科研论文或获省级(含)以上挑战杯等竞赛获奖励者优先录取。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425分以上。
  4.拟被我校录取的免试生须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
  5.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具体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考专业原则
  (一)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二)临床医学各专业(含学术型与专业型)只接受医学门类应届与往届生报考;
  (三)跨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加试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及临床技能考核。
  (四)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一律不能转专业学位。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28日,每日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8:30—11:3014:30—17:00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详细时间见准考证)
  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三)初试科目考试科目详见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政治、英语、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数学(一)、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科目由我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课笔试及临床技能考核等。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本科毕业专业非临床医学且跨专业报考临床医学者复试期间需加大临床综合技能考核力度。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5年9月)、复试通知书、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复试时上交各分委员会。
  六、费用标准
  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在职不脱产等类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在职不脱产等类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全日制工程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和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住宿费:750元/人/半年。
  教材费:自理。
  七、奖助学金政策
  (一)推免生优待政策。我校设立“推免生奖学金”,奖助金额1.2万元/人,奖励范围为所有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可直接报名参加“优生优培”计划的选拔,且优先给予硕博连读资格。
  (二)研究生“优生优培”计划。资助人数:不超过100人。选拔对象:推荐免试生及国内知名高校考生中报考学术型研究生者。资助内容:1、获得本计划资助的学生即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博士阶段享受博士资助计划的资助。2、获得本计划资助的学生在硕士阶段课获得奖助学金总待遇43000元/年,博士阶段可获得奖助学金总待遇63000元/年。(不包含推免生奖学金)
  (三)国家奖学金计划。优秀研究生嘉奖,按照硕士20000元/人/年、博士30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我校2013年共有111名研究生获得此资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评定,向基础学科倾斜。
  (四)学业助学金(生活补助)。奖助面:100%(不含定向生)。分学校投入与导师配套两部分,博士1000元/人/月--3500元/人/月,硕士600元/人/月--2500元/人/月。
  (五)学业奖学金。奖助面:100%(不含定向生)。博士最高18000元/年,硕士最高12000元/年。
  具体奖助政策正在报批中,《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试行方案(试行)》稍后公布。
  八、说明
  (一)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须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放弃。
  (三)考生填写通讯地址时一定要详细准确(包括城市、街道、单位名称等),以便及时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
  (四)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方案以及相关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五)本科为非临床医学类的考生录取为临床医学学术型研究生,能否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以当年国家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文件为准,与我校无关。
  (六)研究生招生信息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解释权归属南方医科大学。
  九、招生联系方式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20-61648036020-61648482
  邮箱:2630911986@
  通讯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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