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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名通知

2012-12-2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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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id English Test System,以下简称PETS)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面向社会全体公民的全国性标准化英语证书考试,是测试应试者英语交际能力的水平考试。该考试以考查考生的语言交际能力为核心,根据社会上英语学习者的不同程度和用人单位不同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一(附设一级B)、二、三、四、五级。考试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合格证书,在全国通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在湖南省的具体实施。现将2013年上半年PETS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考试形式

PETS分为笔试和口试,笔试中包含听力测试内容。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选择其中任何一个级别的考试报考,不要求考生在获得低级别证书后才能参加高级别的考试,但一次只能参加其中一个级别的考试,报名时可以自己决定是报单项(笔试、口试)或两项全报。

二、各级别的水平

级别

级 别 描 述

有 关 说 明

一级B

系一级附属级,适合英语初学者。

 

一级

初始级,其英语水平基本适应诸如出租车司机、宾馆行李员、门卫、交通警察等工作,以及同层次其他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

二级

中下级,其英语水平基本满足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要求,同时也基本适应诸如宾馆前台服务员、一般银行职员、涉外企业一般员工以及同层次其他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

笔试合格成绩可替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阶段英语(一)的学分。

  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普通高校(或对口招生)英语专业或对英语口语有要求的其他专业,必须参加PETS二级及其以上级别口试且取得合格成绩。

三级

中间级,其英语水平可达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水平或符合普通高校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的要求,基本适应企事业单位行政秘书、经理助理、初级科技人员、外企职员的工作,适应同层次其他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

笔试合格成绩可替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英语(二)的学分。

四级

中上级,其英语水平基本适应攻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非英语专业的需要,基本符合一般专业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现代企业经理等工作对英语的基本要求。

 

三、考试等级、时间及有关事项

1、考试时间

等 级

笔 试

口 试

日 期

时 间

日 期

时 间

一级B

2013年3月23日上午

 

一级B 9:00-10:30

3月23日下午至24日下午

 

上午8:30入场

 9:00开始

下午1:30入场

 2:00开始

一级

一级 9:00-11:00

二级

二级 9:00-11:00

三级
三级 9:00-11:00

2、笔试考生从8:30开始入场,8:45后不得入场。上午进行的口试考生从8:30开始入场,9:00后不得入场;下午进行的口试考生从1:30开始入场,2:00以后不得入场。
3、考试用笔:书写部分只能用黑色墨水签字笔,填涂信息点只能用2B铅笔。
4、笔试题型主要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类,口试采用面对面交谈的方式,每次口试采用由两名口试教师对两名考生(除一级B是一名考生外)进行测试的形式。
5、不同级别考试持续的时间不同,具体是:一级B:笔试90分钟,口试3分钟;一级:笔试90分钟,口试8分钟;二级:笔试120分钟,口试10分钟;三级:笔试120分钟,口试10分钟;四级:笔试140分钟,口试12分钟。
6、PETS-1、2、3、5级均每年开考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PETS-1B级仅在上半年开考,PETS-4级仅在下半年开考。

四、报考手续及有关规定

1、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0日—2013年1月4日(周一至周五) 及 2013年1月5日-1月6日 (8:00-11:30 14:30-17:30)。

报名地址: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1楼102室。
2、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户口所在地等限制,可根据本人掌握英语的实际情况报考。
3、考生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可凭户口本报名,现役军人(或武警)凭军人(或武警)证件报名。报名时采用电子摄像,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报名点报名、交纳报名费,并按规定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表》。报名点向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4、保留单项合格成绩的考生报名时需带单项成绩合格证及复印件,且按规定填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表》。
5、考生报名时必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结束后,要签署“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

五、考试分数及证书

PETS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口试成绩按5分制计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在同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相同级别的笔试及口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全国统一编号,证书上印有持证人身份证号码,是持有人英语水平的证明,也可供用人部门录用和考核工作人员时参考。
笔试或口试只有一项合格的,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制作的《笔(口)试成绩合格证》,证书上印有持证人的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PETS的单项合格成绩可保留到同一级别的相邻的下一次考试,即如果考生在一次考试中只有单项(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但在相邻的下一考次中另一项(口试或笔试)成绩合格,则也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放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有关文件规定,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的学历教育考试中,承认PETS-2和PETS-3的笔试合格成绩可以分别顶替自考英语(一)和英语(二)的学分(单通)。我省规定,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普通高校(或对口招生)英语专业或对英语口语有要求的其他专业,必须参加PETS二级及以上级口试且取得合格成绩。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考试培训中心     0731-8887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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