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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名硕士研究生主动退学

2010-11-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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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博、创业、留学是主要原因

  每年4月初,是全国高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关键时期,“考研大军”的目光紧紧跟随着高校发布的招生信息,然而不久前厦门大学发布的一项研究生信息却让舆论哗然。2007年3月5日,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决定,同意刘方权等6名研究生的退学申请,并对洪一庆等20名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

  20名研究生退学

  3月12日,一则“厦门大学20名研究生被勒令退学”的新闻见诸报端,因所涉学校的知名度和退学学生人数众多,这则新闻被广泛转载。在新闻见报的第二天,林亚男副院长接到国家教育部相关领导的询问,他苦笑着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教育部的领导问我,你们学校对20名学生勒令退学了吗?我回答说,这是媒体报道时用词错误,不是勒令,是有6名学生主动退学,其他的学生按照退学处理。退学处理意见我们在校园网上都有公告。”

  当浩浩荡荡的考研大军拼命“跃入龙门”的时候,这20位研究生为什么要“游离龙门”呢?

  被迫退学?被动退学?

  “以前的勒令退学是被迫退学,现在除学生主动提出的退学以外,还有一些情况,学校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做出退学处理,这属于被动退学。被动退学的情况,比如说超过注册报到时间仍未到校报到的学生、在规定年限里不能完成学业的学生等等。按照学籍管理条例,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这些学生不再享有学籍资格,但这并不是对他们的一种惩罚。”林亚男副院长解释说。截至目前,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和记者采访到的退学研究生中,均没有显示有学生提出申诉。

  “硕”不如“博”来源:www.exam

  刘方权是这次退学处理中主动申请退学的学生。刘方权是厦门大学法学院2004级高校教师系列硕士研究生,他在2006年12月22日向校方提出退学申请,理由是“学习无法深入”。当记者联系到刘方权时,他给出的真实退学理由让记者大吃一惊。刘方权对记者说:“我已经不读厦门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了,因为我现在在读四川一所大学的诉讼法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因为考的是同等学历博士研究生,所以即使没有读到厦门大学的硕士学位,也可以投考。我是2006年考上的博士研究生,同时我就在厦大退学了。”

  读研不如创业

  与缺乏经济来源和研读能力比起来,更多中途放弃深造的研究生属于林亚男副院长提到的“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完成学业”。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老师则表示,近几年在研究生学习中,学生因创业、留学、就业而主动放弃学业的人不在少数。张正东也是这次厦门大学退学研究生名单中的一员。刚过30岁的他三年前考上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03级有机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去年10月27日,他向学校申请退学,退学理由是“因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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