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崛起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由浙江省和宁波市共建共管。学校现有学科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十一大门类。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5000多名,各类研究生近4000名,外国留学生300多名,成人教育学生18000多名。设有19个学院,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含工程领域)以及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资格,71个本科专业。
准备报考该校研究生考试的同学,一起来了解下该校的的研究生招生及考试情况吧!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需取得所报考专业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需有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复试时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考试
(一)初试
1.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4.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时间:一般为2017年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科目和复试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三、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3.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组织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本科、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